关于2018秋“市级共享课程”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8-06-25 00∶06 来源: 上海普陀
各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学校、各大中心、中职校专管员:
根据上海师资培训中心下发的《关于2018年秋季“市级共享课程”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请各学校师、干训专管员及时做好以下两件常规培训管理工作:
一、培训教师个人信息更新确认工作
1、请本校应参加培训的教师(含外借教师)将基本信息做核查并重新上网确认(特别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市里通知为必填内容);2017年至2020年退休的教师“自愿参加,可以不参加”,如学校确定不参加,请做好该教师“停用帐号”操作。
2、通知教师在规定的时间节点上(2018年9月10日-12日),及时登陆平台完成教师信息更新事宜。
3、学校专管员在规定时间节点上(2018年9月13日-14日)上网确认培训教师个人信息(即教师信息校级审核)。
二、“十三五”市级共享课程培训开班报名
培训工作安排表:
工作任务 |
时间 |
学员第一次报名(每天 8:00 -23:00 ) |
9月16日-9月19日 |
校级初审 |
9月20日、21日 |
学员第二次报名(每天 8:00 -23:00 ) |
9月25日、26日 |
校级二次审核 |
9月27日17:00前 |
培训开班 |
10月起 |
说明:除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上的市级共享课程外,由市级及以上培训机构实施的教师教育培训课程和市级及以上专项培训,均需上报教委人事处,经市教委人事处批准、审核同意后,此类人员的培训方可抵冲相应市级共享课程的学分。
校级管理员做好本校应参加培训教师(含外借教师)的基本信息审验、核查工作,并告知参训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及时登陆平台,完成报名及培训等事宜。
特此通知。
普陀区教育学院培训中心
2018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