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2016年普陀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6年02月1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各街道(镇)未保委:

现将《2016年普陀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街道(镇)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普陀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2016年2月18日

附件:

2016年普陀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2016年,普陀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普陀区经济社会建设新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求真务实、坚持攻坚克难,着力提高未成年人保障水平,着力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不断夯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一、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高校园安全保障水平

1.推进学校安全管理中心建设。教育部门要健全校园安全管理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普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建设。探索建立市、区县、学校三级安防中心标准化建设体系,整体提高学校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

2.完善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机制。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强化安全督查,加大对校舍消防、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等日常监督和定期抽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食品、危化品安全隐患。推动学校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规范处置学生伤害事故。开展第四轮校园安全风险勘查。

3.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规定。教育、公安部门要认真落实新修订《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实现小学生、幼儿专用校车全覆盖,切实提高校车安全性能。规范使用《普陀区校车使用许可业务手册》和《普陀区校车使用许可办事指南》,切实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和校车管理责任制,加强校车及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日常管理及培训。

4.加强公共安全教育。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应对火灾、地震、暴恐、拥挤踩踏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室内外疏散演练,切实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完成本区1个公共安全教育体验教室试点建设。分层开展公共安全教育骨干校长(教师)培训,不断提高公共安全教育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继续开展各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体验活动。

二、依法履职尽责,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

5.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管理。公安部门要切实维护好学校周边治安环境,依法严厉打击以未成年人为侵害目标的违法犯罪活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防范长效机制,落实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措施,深化“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保障上学放学高峰时段良好治安秩序。要加强校园周边交通执法管理,特别是加大校园周边道路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违法停车、违法鸣号、校车超员、非机动车乱骑行和非法客运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6.加强学校周边经营市场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继续严把中小学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新开业申请;加大流通领域涉校涉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风险监测力度,维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广告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内容低俗等不良文化广告。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继续坚持疏堵结合、因势利导管理原则,有效改善学校周边市容环境;对学校周边乱设摊和跨门营业等突出问题,要落实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充分发挥街镇主体作用,做好联勤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努力保障学校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7.加强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文化执法、公安、新闻宣传、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培训,增强文化市场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寒暑假期间文化市场重点治理,开展出版物市场、教材教辅读物等专项整治。规范网吧管理,严格依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行为;按照文化部41号文件,将符合条件或愿意整改的黑网吧纳入管理,同时加大无证无照网吧的查处力度。加强对酒吧场所的执法检查,防止酒吧接纳未成年人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完善网络文化市场监管联动机制和应急反应机制,继续加大互联网文化、视听、出版等领域的监管力度。

8.推动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化氛围。宣传文化系统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引导未成年人形成积极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部门要以弘扬优秀校训为抓手,开展校训育人活动,用校训立德励志,明义守德。继续发挥“青少年读书网”阅读引领的网络阵地作用,开展好“绿色悦读”活动。文化部门要继续支持有益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艺术创作和文艺演出,引导社会文化场所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低费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要对接未成年人的精神需求,加强公共文化资源三级配送,吸引更多未成年人参与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中去。落实文教结合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开展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优秀项目评比及展示工作。

9.促进体教结合融合发展。体育部门要继续推进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建设,加大青少年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向青少年公益开放。继续推进学校体育场地扩容增量工作,促进学校体育场地向未成年人开放。会同教育督导部门继续开展“学生健康促进工程暨体教结合工作督导”,进一步增进学生体质健康。

三、完善工作机制,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10.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标体系评估。按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标体系要求,开展评估试点。充分发挥指标体系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监测评价、导向引领作用,有效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的政府责任。

11.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建设。各级未保部门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完善区、街道(镇)和学校、居(村)委三级未保网络建设,继续实施楼组信息员制度。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共享、工作会商、联合执法等机制,联动开展未成年人帮困助学、法治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不断完善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开展专兼职未保干部培训,不断提升未保工作人员实施未保法律法规能力。

12.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民政部门一要继续做好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促进家庭和谐稳定。分类解决历史遗留的事实收养问题,推进收养评估工作。二是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困境儿童福利保障。继续加大对贫困儿童的社会救助力度,扩大救助范围,将本区低保家庭中非本区户籍成员全部纳入救助范围,保障贫困儿童生活。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减轻贫困家庭儿童看病负担 。

13.深入推进医教结合。卫计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因病缺课缺勤网络直报系统”覆盖面,提高直报质量。继续做好凭证入托入学工作,巩固高水平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继续加强对学校晨检、健康巡查和消毒等工作指导,落实各项传染病重点防控措施,启动实施学生“洗手工程”。继续做好学生常见病监测和重点疾病干预工作。继续加强儿童意外伤害防治以及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完善特殊教育合作保障机制。

14.完善未成年人服务平台。共青团组织要继续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组织青少年自护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构建“12355在行动”综合服务项目运行模式,加强对“家长学堂”“少女护花”“阳光行动”等优质品牌项目的整体推广力度。要依托专业社工队伍,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行为矫正的就业指导等服务。妇联组织要继续立足家庭建设、家庭服务、家庭关护三大领域,为未成年人营造和睦的家庭成长环境。

四、适应司法改革,完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体系

15.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区未检部门要积极参与司法改革,研究制定有利于落实司法保护的未检检察官岗位素能、权力清单和检察权运行机制。规范办理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联合相关部门建立未成年被害人综合保护长效机制。研究建立有助于打击犯罪和司法保护的特殊机制和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继续推动本区未成年人检察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司法需求与社会资源的有效对接,提高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16.完善少年庭审判工作机制。区法院少年庭要继续深化完善少年法庭社会观护、心理干预、困境儿童联动救助、过渡性安置培训等各项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要启动与公检司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单位的未成年人数据平台的对接工作,推进大数据时代少年司法保护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法苑天平儿童专项基金”作用,切实发挥基金在困难儿童救助工作的积极作用。

17.完善未成年人社会矫治工作机制。司法部门要依据《本市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办法》,依法保护未成年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继续推进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工作项目化管理,开发和拓展新项目,使项目化管理成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常态。探索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信息网络化建设,实现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未成年人相关数据的对接共享,发挥大数据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中的作用。

18.继续开展法治教育。相关职能部门要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养教育为重点,在法治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上更加贴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区法院、区教育局等部门继续开展“春天的蒲公英—小法官网上行”活动。继续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未成年人法治体验中心的作用,为未成年学生校外法律实践提供场所。公安、教育等部门要继续拓展法治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形式,积极开展治安防范、交通法规等宣传教育活动。司法、教育等部门要大力推进校园法治文化的培育建设,努力打造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校园联盟”精品项目,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

19.推动工读教育转型发展。教育部门要推动实施专门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专门学校内涵建设,要继续保障专门学校办学经费,改善专门学校校园环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学生个性发展。

20.坚持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教育转化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动态排摸和分析本地区在校生、社区未成年人、非本区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及监督考察、观护帮教对象思想状况、行为动态、家庭教育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开展针对性预防预控和教育转化工作。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法治教育和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协调对口工读学校对行为不良学生开展教育转化工作。教育、司法行政部门继续探索改进未成年犯义务教育机制。区未保办、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商务委等部门继续探索完善未成年缓刑人员安置帮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