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普陀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各街道(镇)未保委:

现将《2018年普陀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街道(镇)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2018年普陀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普陀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2018年3月9日


附件

2018年普陀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2018年,普陀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为普陀“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 建设和开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局面做出贡献。

一、着力提高校园安全防控水平

1.提升安全教育实效。一是区教育局要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的指导意见》(沪教委青﹝2017﹞24号),健全管理机构及工作机制,构建中小幼一体化公共安全教育体系。二是要完成2018年度21所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共享场所建设任务,组织开展共享场所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三是开展区域公共安全教育教研及师资培训,并参加市教委组织的公共安全教育共享场所管理使用人员培训。四是多渠道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区教育局要指导、督促各中小学每月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以开学第一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119消防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积极开展第11届上海市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知识技能展示活动。完善《公共安全教育》课程,组织小学四年级赴普陀区公共区安全教育馆普及推广体验课程。区公安分局要持续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安全宣传活动。继续开展“小红帽交通安全宣传”等。

2.提高学校风险防范能力。一是各职能部门要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教育部门要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对中小学幼儿园治安防范、火灾预防、校车安全等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教育部门要研制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培育一批消防安全示范校、达标校。规范学校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

3.推进区、校两级学校安全中心建设。区教育局要继续推进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履行好计划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培训和监管考核等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区及学校两级安全中心建设整体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推动区级安全中心建设和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应用,充分发挥网络平台视频巡查、信息报送、应急处理、教育培训等功能。推动幼儿园园内视频监控全覆盖工作。

4.完善校车等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公安部门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协同配合,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完善交警对车辆安全带、逃生锤、灭火器、医药箱等随车物品拍照检查制度,提高校车安全保障水平。继续实施校车许可制度,加强校车运行动态监管,严厉查处校车违规行驶、违规停靠、司乘人员不按规定系扣安全带等行为。指导学校开展校车突发火灾等情景下的安全疏散演练。制订完善学校集体外出活动用车管理要求。

二、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发展良好环境

5.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治理。教育、公安、综治等部门要加强协调,继续深化护校安园工作。依托上海“智慧公安”建设,公安部门要切实落实公安部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秩序的“八项规定”,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加强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管理;对涉及学校周边的治安、交通和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治理;落实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6部分: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发布学校周边治安、交通预警信息,有效防范、及时处置非法入侵校园以及涉校、涉生暴力事件,确保学生安全。

6.加强学校周边经营市场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继续严把中小学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新开业申请。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加强生产领域涉及未成年人产品质量抽检及风险监测力度,依法处置产品质量违规行为。商务管理部门要配合协调处理商贸流通领域侵犯未成年人事件,督促经营者落实“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法规。绿化和市容、城管执法部门及各街道(镇)要继续坚持疏堵结合、因势利导管理原则,结合“补短板、治五乱”专项治理及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七个一”工作,将辖区内周边环境突出或经整治后仍有反复的中小学、幼儿园列为重点整治对象,采取措施有效改善学校周边市容环境。

7.加强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管理。文化执法、公安、宣传、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要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不断完善网络文化市场监管联动机制和应急反应机制,加大对互联网、新媒体领域监管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培训,增强文化市场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寒暑假期间文化市场重点治理,开展出版物市场、教材教辅读物等专项整治。加强对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监管。规范网吧管理,严格依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行为,继续加大无证无照网吧的查处力度。加强对酒吧场所的执法检查,防止酒吧接纳未成年人现象的发生。

8.培育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文化氛围。宣传文化系统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引导未成年人形成积极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继续支持有益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艺术创作、文艺演出;加强对网络游戏的监管力度;督促社会文化场所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低价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教育部门要紧密结合中小学生课程改革,深入推进区域德育一体化建设,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生涯教育,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增强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功能。加强体教、医教、科教、文教、社教结合,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试点运行,深化“一师一居委”项目建设,开发区家庭教育指导菜单式课程,加强对各学校家庭教育和家校互动协同机制研究。推进中学生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工作。

9.促进体教结合发展。体育部门要贯彻国家“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构建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实施《普陀区体教结合促进计划(2016-2020年)》,加大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建设和青少年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向青少年公益开放。组织开展阳光体育大联赛、阳光体育冬令营和夏令营等活动。完善区域青少年培养体系,夯实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推进我区足球“双精英”基地建设。完善学生体质监测“一校一报告、一生一报告”工作机制。继续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

10.加强医疗保障,深入推进医教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继续完善基本医保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参保儿童医保待遇水平,减轻参保儿童医药费负担。卫生计生部门和教育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因病缺课缺勤网络直报系统”的全覆盖,提高直报质量。推进医教结合,完善“一校一医”制度。继续巩固高水平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继续指导学校落实晨检、健康巡查和消毒等各项传染病重点防控措施。继续做好学生常见病监测和重点疾病干预工作,启动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继续加强儿童意外伤害防治工作,加强特殊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对学生膳食及健康的监测工作,开展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活动和区域健康教育共享课程研发,开展健康教育优质资源征集、评选和汇编。开展青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控烟主题宣传活动。

三、加强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1.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区未保委各成员单位、各街道(镇)要认真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7﹞32号),完善困境儿童保障网络和机制,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民政部门要牵头切实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确保各项关爱保护、救助保障、安置措施都能切实到位。同时,民政部门要加强收养登记管理工作,保障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民政、残联部门进一步提高孤残儿童保障水平。妇女儿童保护组织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未成年人优先意识,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12.加强《反家暴法》贯彻执行力度。妇联、公安、教育等相关单位要按照《上海市实施

13.加强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一是各级公安、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等要积极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区教育局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适时出台校园欺凌治理工作的相关方案和文件。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日常管理,加强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同时,整合各相关单位资源,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干预、震慑涉校涉生欺凌和暴力行为。二是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切实采用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童工行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

14.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共青团组织不断深化青少年服务和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十三五”青少年发展状况指标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丰富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功能,提高“12355名师讲坛”、12355热线督导、12355志愿者培训等水平,发挥好12355专家工作室作用。依托专业社工队伍,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就业指导等服务。妇联组织要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为未成年人营造和睦的家庭成长环境。

四、完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体系

15.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禁毒、公安、教育等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禁毒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2016-2018”,通过示范校创建、毒品预防教育师资培训、禁毒科普教育和禁毒社会实践等形式,持续增强广大学生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

16.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机制不断创新和深化。不断加强司法机关配合衔接。创新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业化机制,加强未检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优化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加强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的衔接配合,及时总结观护工作成效。加强各单位的配合协调,依托专门学校、观护体系等社会资源,建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处分机制,提升教育矫治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趋势分析,加大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不断推进未检工作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

17.完善少年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区法院要创新少年司法参与防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途径, 开展专门学校少年司法介入审查机制的可行性研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和配合,建立法庭教育、家庭指导等工作机制,从源头防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继续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向纵深发展,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构建家庭暴力预防与处理协作机制;引入专业机构或人员协助办理案件;及时总结家事审判改革经验。不断拓展“春天的蒲公英——小法官网上行”活动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18.加强专门学校内涵建设,促进工读教育转型发展。继续促进工读教育内涵发展。从加强工读教育理论建设、提高教育转化专业水平、促进行为不良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推进专门学校稳步、健康发展。继续推进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体验中心日常运行工作,做好内涵项目落地工作。推进专门学校教师全员培训。继续组织开展“拥抱明天”等拓展活动。

19.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教育转化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预防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动态排摸、分析本地区行为不良及罪错青少年思想状况、行为动态、家庭教育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开展针对性预防预控和教育转化工作。司法行政部门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探索完善未成年人社会矫治工作,不断加强未成年犯教育改造工作。

五、夯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础

20.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核心指标体系测评工作。区、街道(镇)未保办牵头各未保委相关成员单位按照《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核心指标体系测评工作的通知》(沪未保委〔2016〕1号)要求,全面深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核心指标测评工作,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评估报告。发挥核心指标体评估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监测评价、导向引领作用。有效监测未成年人保护状况,分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点与难点,有针对性地采取保护未成年人的有效措施。

21.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建设。各级未保部门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完善区、街道镇、居村委以及学校未保网络建设。以未成年人保护核心指标监测为抓手,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象数据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评价标准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完善未成年保护工作信息共享、工作会商、联合执法等机制,联动开展未成年人帮困助学、法治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继续加强专兼职未保干部队伍建设,开展相关培训,指导他们开展个案跟踪、课题调研等工作,不断提高未保工作人员实施未保法律法规的能力。开展2016—2018年度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22.有序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区未保委各成员单位、各街道(镇)要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对标实现区域现代化建设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深入一线对基层学校、社区居村、合作共建单位、项目单位、服务对象等开展调研,对学校师生、困境未成年人、特殊家庭等进行走访,了解实际情况,倾听师生及家长意见建议。要重点关心关注随迁子女、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等群体的学习生活情况,创造条件促进解决实际困难。要全面梳理调研中反映和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学校安全发展和校园周边环境面临的矛盾和问题,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工作方案,落实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动力和举措,推进常态长效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