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普陀区语言文字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8年03月3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区语委各成员单位、各街道镇:

现将《2018年普陀区语言文字工作要点》(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执行。

附件:2018年普陀区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普陀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8年3月27日

附件:

2018年普陀区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2018年,普陀区语言文字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及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一步完善语言文字管理体制。坚持区域推进“普及程度”和“普及质量”双提高,不断提升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积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提升市民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努力营造与普陀建设“科技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相匹配的城市语言文字环境。

一、加强依法管理,构建良好语用环境

(一)谋划区域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指导、推动、督促各街道镇和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上海市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普陀区语言文字工作“十三五”规划》,加大对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宣传力度,推动将规范标准培训纳入各行各业的相关培训工作中。

(二)依法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根据《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上海市区县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指标》的要求,指导、督促语委成员单位按照指标完成自查,做好语言文字教育责任综合督政工作,切实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常态化发展。

(三)依法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市语委的要求,完成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的自查工作,切实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做好示范校创建(复审)工作,迎接第四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评估认定工作。

(四)依法开展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监督监测。指导、督促各街道镇继续做好公共场所语言文字应用的监督监测工作。健全联动监管机制和规范有序的工作程序;继续组织高中学生开展公共场所“啄木鸟”社会实践活动。

二、开展阅读诵读,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一)继续推进“书香校园”阅读推广行动。依托普陀区阅读联盟,进一步完善“书香校园”的创建工作。征集优秀阅读活动案例故事;积极配合市语委开展对中小幼学校学生阅读情况的专题调研;参与 “青衿书苑”读书会系列主题阅读活动;积极参与开展“少年绘演说”中小幼学生演讲、讲故事活动。

(二)开展诵读、书写和讲解中华经典诗文活动。继续组织师生参加“爱我母语,爱我中华”第十四届全国语文规范化知识大赛;积极参与上海市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展示活动,组织参加上海市第九届“魅力汉语”青少年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比赛;通过参加“中国诗词大会”、“魅力汉语班班有书声比赛”、“小学生古诗文比赛”等市级文化传承活动,搭建中华经典诵读实践和展示平台,推动诵读行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师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人文素养。

三、推进水平测试,提升语用能力

(一)加强测试管理工作。筹建“普陀区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按照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的要求,在硬件配备和运行管理方面做到全方位达标,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指导相关学校继续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加强普通话教学指导,进一步提高中职学生普通话免费测试的参测率和合格率。继续组织好普通话测试模拟测(专项培训)工作,为学生语言能力的提升开展个性化服务。开展职初期语文学科教师为主体的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规范意识

(一)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组织开展第二十一届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指导各街道镇和行业系统大力宣传贯彻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宣传活动。联合长征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社区现场展演活动。

(二)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选送语委成员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联络员及学校教师参加市级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地方语言文化、经典诵读等相关专题培训;组织开展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系列培训,不断提升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