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教育局“上海普陀教育”网站信息发布制度

2021年01月3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普陀教育”网站(以下简称“网站”)是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在互联网上注册域名的唯一政府网站,是区教育局在互联网上进行信息发布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渠道。为更好地规范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区教育局机关各科室。

二、本制度所指的信息是指通过“上海普陀教育”或与其链接的网站所能浏览的文字、图片、声音、动画、录像等除公文类信息之外的内容。

三、根据工作实际,各类信息发布的相关流程如下:

(一)新闻类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审核后发布。

(二)公示公告类信息:由相关科室拟写信息后报分管领导,就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内容是否准确恰当、有无涉密等情况进行审核。

(三)综合政务类信息:由相关科室拟写信息后报分管领导,就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内容是否准确恰当、有无涉密等情况进行审核。

(四)重点工作类信息:由相关科室拟写信息后报分管领导,就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内容是否准确恰当、有无涉密等情况进行审核。

(五)其他类信息:除上述四类信息之外,需要在教育网发布的信息。

四、在网站发布公示公告类、综合政务类和重点工作类、其他类信息的需填写《“上海普陀教育”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详见附件)。

五、区教育局办公室可根据实际,对各科室提供信息的发布栏目、形式、时限等提出修改、完善、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六、区教育局办公室在“上海普陀教育”发布相应的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