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区中小学校教室课桌椅配置改善工作的通知

2010年09月3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文件
普教基 2010〕38号
关于做好我区中小学校教室课桌椅配置改善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教育部《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和《上海市建设“健康校园” 2009-2011年行动计划》,努力实现国务院提出的通过5年左右时间,使全国中小学生近视眼不良发生率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继开展中小学教室光环境改善工作及新版眼保健操推广普及之后,根据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中小学校教室课桌椅配置改善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10〕45号),现决定在我区中小学校开展课桌椅配置改善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
  中小学校课桌椅配置改善工作是学生“防近”工作的重要举措。各校要以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学生“防近”工作,落实根据学生身高科学合理地配置课桌椅。各校应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附件 1)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日常管理,开展健康教育,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读写行为习惯,切实将学生“防近”工作抓到实处。
二、建立机制、形成合力
  中小学校课桌椅配置改善工作是落实国家相关标准的重要任务。学校是实施中小学课桌椅配置改善工作的主体,要制订校内课桌椅配备调整、规范管理的工作流程,建立工作机制,开展学校课桌椅现况的系统排摸,根据学生需求及时进行课桌椅的更新和调整,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学校课桌椅调查表》(附件 2)请于10月28日(星期四)前交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联系人:吴开霞,联系电话:62578899-1506))。
  各校要将课桌椅配置改善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管理范畴,建立由分管校长牵头,教导处、财务、卫生、总务等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制订学校课桌椅配备调整、规范管理制度,共同做好课桌椅配置改善工作,并对今后每学期的配置建立工作机制,形成长效、动态管理。
三、标准配备、改善到位
  各校要按照国家 GB/T 3976-2002标准(附件3),为学生提供与其身高相符合的课桌椅,每间教室内应配置2种以上不同型号的课桌椅。根据《普陀区教育局关于建设健康校园工作实施方案(2009-2011)》,各校应在2010年底前努力落实配置改善工作,并于2010学年结束前全面完成课桌椅配置改善工作。在配置调整过程中同时做到: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米以上距离。后排课桌后缘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小学不超过8米,中学不超过8.5米。
  本次调配以学校校内调整为主,民办学校参照本通知落实。区资产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学校的服务,学生课桌椅更新配备工作应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统计、有总结。区教育局将对学校教室课桌椅配置改善工作开展检查评估。
附件:
普陀区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教育中小学设施管理通知
普陀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9月27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