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市普陀蓝海教育培训中心终止办学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07202100290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2-09 10:29:39
发文字号:
普教民〔2021〕1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18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上海市普陀蓝海教育培训中心:
你校关于终止办学的申请报告已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经研究,同意你校终止办学的申请。学校终止后如发生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未了事项由举办者王彦博、上海天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蓝海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请你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条规定,依法办理相关的注销登记手续。
普陀区教育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