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凯歆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07202100230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2-05 10:33:09
发文字号:
普教民〔2021〕1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5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王元元、居阿宝:
你们向我局提出举办“上海凯歆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申请已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根据提供的相关申请及证明材料,经审核,同意你们的申请,批准设立上海凯歆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特此批复
普陀区教育局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