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方案(试行)》政策问答

2022年06月3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1.本实施方案适用的对象有哪些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公办幼儿园和其他教育下属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2.普陀区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1)理顺领导体制,完善治理机制。明确学校党组织和校长职责;建立健全党政会议制度和议事决策规则;完善党政分工合作和协调运行机制。

(2)优化领导班子,配强党务干部。调整优化校级领导班子;选好用好党委和党总支下属党支部书记;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

(3)增设工作机构,充实党建力量。强化教育工作党委工作力量;设置学校党务工作机构;创建区教育系统党建指导服务中心。

(4)落实四项举措,提升党建质量。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着力优化中小学校党员队伍;注重提升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实效性;积极培育中小学校党建特色与品牌。

3.学校党组织和校长的职责有什么不同?

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4.如何区分和处理好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之间的关系?

学校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

5.如何完善党政分工合作和协调运行机制?

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合理确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建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沟通制度。

6.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应如何设置?

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应当分设,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应当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同时应当设1名专职副书记,按照校级副职配备。适当提高“一肩挑”正职干部的工作待遇。学校行政班子副职中的党员一般应当进入党组织班子。

7.学校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置标准是什么?如何落实待遇?

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协助党组织书记专心专责抓党建。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可酌情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可参照学校中层正(副)职干部落实相应待遇。学校党组织委员会成员、下属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等兼职党务工作者, 按照一定标准核定工作量并纳入绩效考核,落实相应待遇。

8.学校如何设置党务工作机构?

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确有需要的,可单独设立党务工作机构。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一般不单独设置党务工作机构,可统筹设置,实现党组织与行政相应机构的合署办公。

9.区域层面如何增设工作机构来充实党建力量?

创建集“党建研究、党建督导、党建服普陀区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区教育党建指导服务中心。配备专职人员,壮大专业力量,承担全系统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党建课题研究、党政融合督导、融媒体对外联络与宣传、党建数据库和资源库建设等职责,支持和协助区教育工作党委职能部门,务实高效地开展党建工作,加强对中小学党建的分类指导、多元服务和有力推进。

10.区域层面如何落实相关保障?

(1)制定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经费标准,并将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统筹安排。

(2)完善中小学校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推动在中小学校建立党群服务阵地,明确相关建设标准和基本要求,保障党组织生活开展有时间、有场地、有效果。

(3)选聘党建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富有实践经验的优秀党组织书记,组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专家指导团队,以辅导讲座、师徒结对、开设工作室带教等方式,点面结合提供帮扶与指导。

(4)推动党务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探索建立职务、职称“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按相关规定落实职称评聘政策。

(5)针对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和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等不同对象开展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和专题培训,建立健全培训体系,创新优化培训方式,不断提升党务工作者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6)支持鼓励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建工作调研或课题研究,研究成果参照教学科研成果认定。组织开展优秀党建论文、调研报告等评选表彰活动,探索建立党建研究成果转化运用机制,以研促行,以研提质。

11.区域层面需建立哪些工作机制以落实监督问责?

(1)建立和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

(2)将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情况作为巡察监督、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和对学校领导班子、领导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3)以督促建,完善区教育系统党政融合式发展性督导模式,统筹整合党建督导与教育督导,实现目标同向、工作同步、成果同享,促进学校党建与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4)结合区情校情,探索建立适用于中小学校的巡察制度,以五年为一周期,加强对学校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贯彻执行不打折、不懈怠、不走样。

12.普陀区实施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分哪些步骤?

第一阶段:因地制宜,探索试行。以“建章立制、区校联动、分类施策、稳步推进”为原则,由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工作党委负责总体布局和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和工作指导。第二阶段:调整改进,全面推行。加强对先行先试学校和重点项目实施的过程性指导与把控,做好阶段性情况分析和经验提炼,不断完善改进,形成更系统更成熟的制度机制在面上推广。第三阶段:巩固完善,常态运行。结合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党组织达标创优活动,开展关于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全覆盖调研和融合式督导,检视问题不足并推进整改,总结成果成效并形成富有区域特色的经验或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