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1年03月0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进一步贯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4〕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小学试行“快乐30分”拓展活动的通知》(沪教委基〔2017〕37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9〕13号)等文件要求,适应家长对小学生放学后看护等方面的需求,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结合本区实际,区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普教基〔20213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1.《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学校课外活动的重要载体。对放学后有意愿留校参加课外活动和晚托的小学生,提供免费服务。开展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难以按时接孩子放学问题的重要举措。

2. 小学生课后服务的实施范围是什么?

答:小学生课后服务范围覆盖本区所有公办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和民办小学。对象覆盖愿意留在学校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外活动、晚托的全区小学生。

3. 此次小学生课后服务在时段上有哪些变化?

答:此次小学生课后服务分为两个时段:课外活动和晚托服务。课外活动主要包括完成作业和素质教育活动(一般到下午4:30前),让学生学有所乐、学有所长,进一步丰富小学生的校内课外生活;晚托主要是对下午4:30仍不能接回家的学生,提供晚托服务(一般不晚于下午6:00),进一步缓解家庭按时接孩子放学难的问题。

4.小学生课后服务有哪些内容和方式?

答:各学校严格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立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统筹安排课后服务的内容和方式。以安排完成作业、阅读、游戏、艺术科普、拓展训练、劳动技能等方面的活动为主,进一步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同时积极牵手区青少年教育活动中心、“普陀大学堂”社会实践基地等,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坚决不组织学生或变相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性教学活动。

5.家长可以通过何种方式报名参加小学生课后服务?

答:各学校采取信息公开、召开家长会、问卷调研等多种方式告知家长。学校不设置门槛、不搞审批程序、不制定任何强制性条款,家长自愿提出参与或不参与课后服务的相关申请。

6.学校如何加强小学生课后服务的安全管理?

答:各学校在组织、落实课后服务过程中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防疫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学校体育、教育设施资源向社区开放时间调整工作。强化安全检查、防疫检查、门卫登记、监管、交接班等管理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消防、饮水卫生、传染病疫情、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7.如何加强小学生课后服务的落实保障?

答:《实施方案》聚焦组织、监督和经费保障三个方面,切实加强对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支撑保障。加强组织保障,区教育局、区内各学校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监督保障。区教育局将课后服务纳入对学校和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区教育督导室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对学校督导内容。加强经费保障。区教育局已将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各学校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分配方案,保障课外活动的教师工作量按教师正常工作量计算;下发课后服务专项经费,保障晚托服务的教师工作量按加班工作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