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普陀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本区普通学校特殊教育 专职教师配备工作的方案(试行)

2020-11-16 17∶11 来源: 上海普陀

1.为什么要在普通学校配备特殊教育专职资源教师?

为更好地推进全纳教育,帮助在普通学校就读的特殊儿童参与融合教育,普通学校应配备特殊教育专职资源教师。专职资源教师可以提供有针对性的康复和补偿训练,学生在普通学校教育中享受到特殊教育的专业服务和支持,同时可以为有需求的教师提供专业的服务与协助。

2.普通学校的特殊教育专职资源教师主要有哪些工作职责?

制定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疑似学生的发现、诊断、申报工作;组织特殊儿童的校内评估,制订个别化教育方案,开发课程并实施、评价、总结;负责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章立制,完善相关配置,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和个别化档案;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咨询与支援等服务。

3.哪些教师可以成为特殊教育专职资源教师?

具有爱心、责任心的普通学校教师,具有本科学历,具备教师资格证,具有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特殊教育专业毕业或任职期间取得上海市特殊教育专业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经个人申请、学校申报、区教育局审批后,可以成为特殊教育专职资源教师。

4.普通学校特殊教育专职资源教师享受哪些待遇?

享受区特殊教育补贴,补贴由区教育局统筹,不占所在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同时各校绩效工资分配要适当倾斜。调离特殊教育工作岗位或退休后,不再享受以上待遇。

5.普通学校专职资源教师岗位是固定的吗?

普通学校专职资源教师岗位及人员由所在学校每学年向区教育局申报,经区教育局核准后认定。学校有特殊教育学生的,原则上应当至少配备一名特殊教育专职资源教师;该学年校内无特殊教育学生的,不配备特殊教育专职资源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