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特长生(体育、艺术)招生工作方案

标准化试点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9〕10号)和《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教基〔20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9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特长生(体育、艺术)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学校

1.体育特长生招生学校

    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全国校园体育特色学校、市区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普陀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上海市普陀区明翔实验学校)、校园体育联盟学校,可招收对口项目的体育特长生。

2.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

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的上海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市学生艺术团挂靠学校、普陀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和普陀区艺术教育特色项目学校,可招收对口项目的艺术特长生。

二、招生对象

1.体育特长生招生条件

符合义务教育阶段本区初中报名条件,愿意在初中阶段继续参加特长项目课余训练、赛事活动的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获得体育特长生报名资格:

(1)在相应学段近两年内荣获过全国、市教委、市体育局组织的体育比赛团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个人项目前八名或区教育局、区体育局组织的体育比赛团体项目前二名的主力队员、个人项目前二名的学生。

(2)经区、校体育专家组体育专项考核认定的确有体育特长的学生。

2.艺术特长生招生条件

符合义务教育阶段本区初中报名条件,愿意在初中阶段继续参加艺术特长项目活动的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获得艺术特长生报名资格:

(1)在相应学段近两年内荣获过全国、市教育系统组织的艺术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区教育局组织的艺术比赛一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2)市、区学生艺术团队的骨干团员,且综合考核为优秀的学生。

(3)经区、校艺术教育专家组艺术专项考核认定的确有艺术特长的学生。

    三、有关规定

符合本区初中阶段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条件、通过招生学校体育、艺术专项测试的学生,由招生学校根据学生《成长记录册》的综合情况,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各初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总额控制在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

四、日程安排

1.3月15日前,招生学校制订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明确招收项目、计划、招生办法等,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示。

2.4月14日-4月15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小升初艺体特长生报名”栏目在线报名,限报名一所就读意愿初中的一个项目,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近期照片(上传照片截止到4月18日)。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及照片上传视作放弃录取。

3.4月18日前,招生学校完成对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核验证,并将通过审核验证的学生汇总名单(一份)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一份)盖章报送至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名单电子版同时通过“教育OA系统”反馈,逾期未递交视作放弃招生。

4.4月21日前,区级审核。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4月21日组织区级统一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4月22日,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认定的拟录取学生名单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集中公示。未经集中公示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一律不得以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名义录取。

6.4月28日,完成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工作。

五、特别说明

1.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属“三重一大”事项,应由学校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策。

2.所有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均占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

3.严禁学校利用审核验证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严禁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为依据或参考;严禁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或超出学校招生范围的学生;严禁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严禁组织对报名的学生家长进行测评、调研活动。

4.招生学校须与拟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签订“特长生录取协议书”,保证其参加学校对口项目的赛事活动。招生学校要加强体育、艺术特长生管理,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发展情况将作为学校体育、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及特色项目学校评审的指标之一。

 

联系人:

体育特长生:滕老师   联系电话:52564588-7691

艺术特长生:徐老师   联系电话:52564588-7681

 

普陀区教育局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