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本区2017-2018年上海市依法治校创建单位 进行评审的通知

2018年10月2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提出的“全面启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到2020年,学校要全面达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的总体部署,市教委在2017年7月下发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法〔2017〕14号)。我区于2017年10月启动了创建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普陀区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普教办〔2017〕28号)及《普陀区创建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指标体系(试行稿)》。现根据以上要求,对本区申报创建2017-2018年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或示范校)的创建单位进行区级评审。有关要求如下:

一、学校自查

根据要求,创建单位要完成《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年度报告表》,并将报告表和相应附件材料等在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请首批创建学校根据要求开展自查,并在自查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一)首批创建学校从2018年11月3日(星期六)起在学校网站(没有网站的学校可在普陀教育网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专栏本学校的网页公开相应内容http://xxgk.pte.sh.cn)公示报告表及相应的附件材料5个工作日(即11月3-11日)。

(二)学校将《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年度报告表》和学校依法治校创建工作总结于11月7日(星期三)下班前通过区教育局OA,发至相应职能科室,其中中小学校发基教科(联系人:徐玮,电话:分机7681),幼儿园发学前科(联系人:蔡颖,电话:分机7664)。

(三)学校对照年度报告表和《普陀区创建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指标体系(试行稿)》,准备相应的支撑档案资料:

1.分别建立8个一级文件夹(对应8个一级指标),文件夹标题分别为“一、学校建章立制情况”、“二、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情况”,以此类推);

2.一级指标文件夹内再建立相对应的二级指标文件夹(对应21个二级指标),每个文件夹里要有相关的照片、信息、文件等资料,二级文件夹分别为“1.1章程建设及实施情况”、“1.2配套制度建设情况”,以此类推);

3.其他支撑材料。学校结合创建推进,提供如创建计划、创建工作大事记、创建工作会议记录、创建工作活动记录、特色案例、创建工作荣誉汇编等,文件夹名为“其他材料”。

说明:以上材料1和2为必须提供,其他支撑材料作为补充,供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用。

二、专家评审

区教育局委托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建立专家组,分两个阶段进行评审:

(一)对首批创建学校进行全覆盖的资料评审

区教育局将于11月9日(星期五)全天,分四组对首批申报创建学校进行全覆盖(含申报“标准校”和“示范校”的单位)的创建资料评审。

(二)对部分学校进行现场汇报答辩评审

区教育局根据资料评审情况,于11月中旬组织专家对申报“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所有单位和申报“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的部分单位,通过听汇报、互动答辩等形式进行现场评审。

专家评审的通知另发,请各个学校认真按要求做好准备。

三、公布区级评审结果

1.区教育局将根据学校专家评审情况及日常表现,综合评定后确定本区评审结果(标准校和示范校的比例控制在7:3),在区教育局网站公示后报市教委评估认定。

2.请首批创建学校做好迎接市级评审、抽查的准备,市教委委托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于11月中下旬对区教育局通过评审的学校进行抽查,抽查对象为各年段一定比例的中小学校,抽查方式为随机,通过实地检查、材料审核、座谈交流、问卷调查、专家评议等方法,形成专家组综合意见,并将评估结果报市教委认定。

普陀区教育局

201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