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2020年普陀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各街道(镇)未保委:

现将《2020年普陀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街道(镇)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2020年普陀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普陀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2020年3月27日

 

附件

2020年普陀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2020年,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普陀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实施国家和本市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改革创新、真抓实干,为未成年人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成长环境,推动本区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开创新局面。

一、推动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1.出台《上海市普陀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细则》。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普陀区相应实施细则,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依法治理、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处置和保障体系。

2.健全安全教育机制。区教育局要制订和完善本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健全区域公共安全教育实施与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本区公共安全教育组织、管理、教研、培训及经费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教育课程建设,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精品课程展示和共享活动。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学校负责人及骨干教师培训继续推进公共安全共享场所建设,支持实验幼儿园试点建设公共安全教育活动场所,各学校要制订完善公共安全教育体验教室使用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市、区、校三级公共安全教育体验共享场所组织学生开展公共安全教育体验活动。积极推进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参加上海市第十三届中小学公共安全知识竞赛和现场展示等活动。教育和司法部门要强化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发挥他们在预防校园性侵、校园欺凌及刑事案发方面的指导作用。

3.加强校园安全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机制。区教育局要会同区公安分局制定普陀区学校安全风险清单,探索建立校园风险防控指标体系,经常性开展学校风险评估,督促指导学校实施校园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闭环管理”,完善各类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校车使用许可及监管,制定下发《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集体活动用车管理规定》,加强学生集体活动用车管理。区教育局、区消防救援支队要修订完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标准,继续实施消防安全管理评估。各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镇)要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安全管理,完善行业(企业)属中职校校园安全工作纳入属地管理机制。实施校方责任综合险,区教育局、区财政局要指导学校做好校方责任综合险宣传培训、保险理赔等工作编印下发《上海市普陀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手册》。

4.提高学校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区教育局要继续加强区学校安全监管中心建设,完善中小学幼儿园视频监控与市、区视频安防监控平台对接,并实现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对接和数据交换。优化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和应用,整合各方资源,全面采集人防、物防、技防安全数据,充分发挥网络平台视频巡查、信息报送、应急处理、教育培训等功能,推进中小学、幼儿园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设备管理等。教育、公安等部门要推进落实《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6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选取梅陇中学、明翔实验学校、上河湾幼儿园等三家单位先行试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达到国家标准,试点推进校园智能安防建设。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要指导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实行学校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

5.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区委政法委、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等部门和各街道(镇),要健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继续深化护校安园工作,进一步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长效机制,开展重点人员排摸,加强安保人员及平安志愿者培训,落实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措施,防范、打击针对师生的暴恐活动。维护校园周边良好交通秩序,积极宣传文明交通规范,设置临时停车位,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严把中小学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新开业申请。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学校及周边经营市场管理,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儿童食品、用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学校周边食品经营的监督管理,巩固放心学校食堂创建工作成果。绿化市容、城管执法部门要积极推进市容短板治理,改善提升学校周边环境质量。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镇)联合行动,整治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好学校周边良好环境。

6.加强线上线下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文化旅游、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保持“扫黄打非”工作高压态势,完善网络文化市场监管联动机制和应急反应机制,加大互联网文化、视听、游戏、出版等领域的监管力度,加大对新媒体领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完善学习类APP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备案审查机制。进一步加强寒暑假期间文化市场重点治理,开展玩具市场、出版物市场、教材教辅读物等专项整治。规范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酒吧等娱乐场所管理,严格依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行为。严禁一切形式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校园。

二、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7.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相关成员单位要深化“法进学校”,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和宣传,推进各项工作持续有效开展。深入开展“春天的蒲公英——小法官网上行”法治教育、“宪法宣传周”和区第二十届未保“两法一条例”宣传月等活。

8.培育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文化氛围。宣传、教育部门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引导未成年人形成积极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文化旅游部门要支持有益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艺术创作、文艺演出,督促社会文化场所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低价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

9.加强体育工作,增强未成年人体质。体育、教育部门要落实《上海市学校体育工作管理办法》,推进“一校多品”体育特色,完善“一条龙”育人体系建设,优化学校体育项目布局,持续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深化小学“兴趣化”、初中“多样化”学校体育课程改革,开齐开足体育课。推进实施青少年体育素养评价,开展运动等级技能测试。健全体教结合协同育人模式,丰富学生体育赛事,做好上海市学生运动会、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参赛工作,做好奥林匹克教育、冰雪运动进校园等工作。深入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社会体育场馆向未成年人开放工作。

10.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卫生健康、教育部门要结合《健康上海行动》实施,全面开展未成年人健康促进项目,深入推进医教结合工作,开展“一校一医”评估工作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加强防疫宣传和学生健康教育,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管理。加强中小学生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活动。教育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中小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等的推广力度。加强特殊儿童健康管理。

11.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和救助工作。民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儿童福利机构规范管理,加强儿童福利工作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大孤弃儿童保障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服务。规范收养登记工作。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各相关成员单位要通过开展政策宣传、帮困助学、医教结合、关爱帮教、考后干预、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童工行为等活动维护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效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12.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区检察院要加强少捕慎诉少监禁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特殊保护措施。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探索。继续深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健全完善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完善检察官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区法院要深化和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少年司法制度改革,依法严厉打击性侵害、暴力侵害未成年人及家庭中遗弃、虐待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增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结合本区重要法治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增强法治教育活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13.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区妇联要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反家暴法》宣传贯彻落实。探索推进性别平等教育进中小学课堂。团区委要组织开展“青春守护者”计划,加强网络维权服务能力,依托专业社工队伍,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就业指导等服务。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团区委等部门要努力完善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促进区蒲公英未成年人社会培育中心高效运行。完善区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服务。

14.加强组织保障。调整完善区未保委各委员单位、各街道(镇)、村(居)委会和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重新梳理委员单位应承担的未保工作职责,推进各项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三、持续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15.推进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及相关工作。推进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及相关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青〔2018〕15号),继续做好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大纲、教学计划、课时、师资、教材资料“五落实”,开展多形式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学生涉毒情况监测和涉毒学生帮教工作。完善涉校涉生毒情通报和分析机制,禁毒部门定期将师生涉毒情况书面通报区教育局。

16.持续加强中小学生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区教育局要指导学校积极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月活动,用好《中小学生欺凌防控指导手册》,推动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早期发现、预防和处置,并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中小学校园欺凌工作的治理水平。对有不良行为、暴力行为的学生,探索建立由担任法治副校长、校外治安辅导员的检察官、民警实施训诫的制度。

17.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援助等工作。团区委要牵头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职能,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覆盖,进一步拓展新形势下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范围和工作领域,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验、数据、信息、成果共享和工作联动。司法部门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探索完善未成年人社会矫治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未成年犯教育改造工作。教育部门要深化“普陀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体验中心”建设,全面推进专门教育改革发展举措落地,实施专门教育入学和退出评估机制。组织专门学校开展系列活动。

 

 

普陀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印发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