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陀区教育系统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学、一贯制学校、中职校:

现将《上海市普陀区教育系统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强化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上海市普陀区教育系统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2022年3月24日  

附件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系统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深化本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普陀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强化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一年时间,着力推动化解一批学校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使学校危险化学品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得到进一步管控,危险化学品管理和处置进一步规范,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把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各类事故,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治理任务

(一)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切实把握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树牢安全发展的理念。

(二)进一步明确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责任体系,明晰学校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到中层及教研组、教师、实验员等各个岗位对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岗位责任,落实各岗位安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

(三)进一步摸清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底数,落实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风险的管控机制,落实信息化监控手段,管理到位。

(四)进一步排查整治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大安全隐患:一是常态化风险管控机制未有效运行,二是一些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和处置设施未经安全评估,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不完善;三是部分单位未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相关法律制度,鉴别鉴定不及时,不主动申报,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未能杜绝。四是安全投入不足、标准不高,基础设施设备老化。五是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

三、时间安排

各中等学校(包含全区各中学学段学校、中职校,下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从2022年3月开始,至2022年1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2年4月中旬前)

各中等学校制定具体细化方案,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分析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短板,形成工作任务清单。区教育督导和安全事务中心再次组织学校管理中层、全体化学实验员进行培训,提升管理和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二)专项整治阶段(2022年5月至10月)

各中等学校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排查,及时解决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完成危险化学品平台录入和备案工作。区教育督导和安全事务中心会同专业机构,全覆盖进行督查,督促整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制定风险管控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1月)

区教育督导和安全事务中心对各中等学校对排查、检查出的问题,特别是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各中等学校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健全完善危化品管理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由分管安全、分管中学教学的副局长为组长,区教育局青保科、区教育督导和安全事务中心为成员的区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青保科。各中等学校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

五、检查实施

专项检查采用学校自查和教育局督查相结合的形式。

(一)学校自查

1.各中等学校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发动,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

2.组织人员对本校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台账管理、风险点管控、废弃物处置、平台录入和备案等进行梳理和排查。

3.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确实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

(二)教育局督查

10月中旬开始,区教育局将组织全覆盖现场督查。

1.听取汇报。听取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情况介绍和学校监管部门自查和整改工作情况。

2.查阅资料。查看专项治理方案、规章制度、工作台账以及危险化学品平台录入和备案情况等。

3.实地查看。重点检查场所“三防”及现场管理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将本次专项治理与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相结合,与重大时间节点的安全保障工作相结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细化落实,切实履行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二)严格集中治理

区教育局把学校危化品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内容纳入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专项督查,并加强和区内相关部门、专业机构的协调联动,提高治理成效。各学校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认真细致开展专项整治。区教育局安委办对工作进展滞后、执行不力的单位进行警示提醒和工作约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各中等学校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重点内容。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学校要加强对危化品安全风险的宣传教育,为专项整治营造好氛围。要做好信息沟通,确定分管领导、中层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于4月15日(星期五)前报送本单位的具体工作方案、11月18日(星期五)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到区教育督导和安全事务中心(报送路径:区教育安全管理平台;联系方式:戴继鸿,1358580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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