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普陀区学前教育阶段新生入园网上信息采集操作细则

2018年04月1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18年普陀区学前教育阶段新生入园网上信息采集工作于4月13日(上午10时)启动,至5月15日(下午16时)结束,请广大适龄儿童家长积极配合。

一、采集对象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小班),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托班)(仅限民办园及部分有条件招生的公办幼儿园招收托班,具体以幼儿园公布的招生通告为准),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2018年幼儿园新生入园网上信息采集分类要求”其中之一的适龄幼儿。

(一)公办幼儿园

类别

条件

幼儿户籍

分类要求(多条件时须同时满足)

1

本区户籍

①幼儿具有本区户籍

②户口簿上户主为幼儿本人、父母或(外)祖父母

2

本市但非本区户籍

①幼儿具有本市但非本区户籍

②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具有本区户籍;或持有本区居住类房产证件;或在本区租住政府保障性廉租房、公租房,承租人为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

③适龄儿童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

3

非本市户籍

①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居住证内积分达到标准积分(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通知书上同住子女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申请入园幼儿一致)

②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 持有本区居住类房产证件;或持有本区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③适龄儿童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证件上居住地址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上地址一致

港澳台、外国国籍

①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具有本区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即《上海市居住证》B证)

②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本区居住类房产证件;或持有本区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③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国籍所在国《护照》

(二)民办幼儿园

类别

条件

幼儿户籍

分类要求(多条件时须同时满足)

1

本区户籍

幼儿具有本区户籍

2

本市但非本区户籍

①幼儿具有本市但非本区户籍

②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具有本区户籍;或持有本区居住类房产证件;或在本区租住政府保障性的廉租房、公租房,承租人为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 ;或持有本区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3

非本市户籍

①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从首次发证日起截止到2017年7月30日)满3年,且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从首次登记日起截止到2017年7月30日)。

②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 持有本区居住类房产证件;或持有本区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③适龄儿童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证件上居住地址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上地址一致

港澳

台、

外国国籍

①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具有本区户籍;或持有本区居住类房产证件;或持有本区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②适龄儿童须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国籍所在国《护照》

备注:

1.《上海市居住证》的申办、发放、使用以及积分申请等事宜,请按《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沪府令58号)执行。

2.幼儿户籍迁入本区时间截止为2017年12月31日前。

二、采集时间

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5月15日

三、采集流程

1.阅读说明。家长访问普陀教育网http://www.pte.sh.cn 点击首页中部“2018年普陀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入学”链接进入“学前教育招生政策文件列表”,点击“学前教育新生入园信息采集”,家长进入平台后,认真阅读相关须知与说明。

2、填写信息。点击系统菜单中“幼儿家长”选项进入家长操作界面,选择“为孩子做入园信息采集”链接,点击“新增幼儿”图标,家长依次填写有关基本信息,标*号为必填项,标#号为非上海户籍幼儿及家长必填项。申请保存后,如需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可点击右侧菜单中“编辑”选项,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注:仅网上信息采集阶段2018年4月13日-5月15日可修改)。家长填写信息完成保存后,再点击“选择要报名的幼儿园”链接,为幼儿选择一所户籍地或居住地(选择居住地须满足采集对象(一)公办幼儿园中“类别2”、“类别3”注明条件)对应的公办幼儿园,也可根据需求再选择一所民办幼儿园申请入园。

3.打印入园信息登记表。家长填好信息提交后,经相应的幼儿园初步确认(系统提示“网络注册通过”)后,即可点击“查看详情”,进入登记表界面,点击“打印”图标打印一张《2018年普陀区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表》,并获取现场报名审证的时间、园所等相关信息(非入园结果)。

4.现场确认。家长持打印的《2018年普陀区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表》和相应材料于规定时间段内到“指定地点(非入园结果)”进行现场信息确认与材料审核(不另行电话通知,家长应主动关注信息采集系统内的报名通知)。全区民办幼儿园现场报名的时间为5月19日和20日、公办幼儿园现场报名的时间为5月26日和27日。

具体要求及相关信息请关注后续发布的《2018年普陀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内容(普陀教育网http://www.pte.sh.cn)。

四、有关注意事项

1.家长注册后请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后续登录查询。如忘记密码,可在登录界面点击“忘记密码”链接。系统会把用于重置密码的链接发送到用户注册的电子邮箱中。

2.需办理中大班补充入园(或转园)的幼儿家长,也须办理网上信息采集,具体要求同小班新生入园要求。(中大班录取根据幼儿园实际学额情况统筹安排)

3.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园(当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各幼儿园根据适龄幼儿入户年限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排序在前的优先对口入园,未能对口入园的幼儿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再根据登记入园人数和幼儿园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和积分达到《上海市居住证》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入园。

4.民办幼儿园于5月25日前完成网上招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公办幼儿园于6月21日、22日完成网上录取并以电话或寄信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1名幼儿只能被一所幼儿园录取,一经录取不能变更。

5.具体招生意见详见《2018年普陀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普陀教育网及各园网站, 4月13日对外发布)。

6.咨询电话:52564588-7140、7664(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