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教育系统各基层单位党组织、各基层单位:

经研究,决定:

徐明同志任上海市普陀区青少年教育活动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迅同志任上海市普陀区青少年教育活动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龚正权同志任上海市普陀区青少年教育活动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敏同志任上海市普陀区青少年教育活动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赟同志任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松同志任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林莉同志任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姚恋同志任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人力资源发展中心主任;

朱颖同志任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人力资源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超美同志任上海市普陀区教育督导和安全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永同志任上海市普陀区教育督导和安全事务中心副主任;

沙英姿不再担任上海市普陀区早期教育指导中心(上海市普陀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副主任;

余东岭同志任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普陀实验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的任免时间自2021年5月28日起算。

因机构调整的,相关同志的原任职务自然免去。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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