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陀区教育系统节假日值班等工作的通知

2018年12月24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为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区教育系统的应急值班工作,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值班值守等工作要求,根据市、区相关文件和规定,结合本系统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普陀区教育系统节假日值班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假期宣传及节庆文化教育活动

各单位要发挥重要节庆的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以健康向上的节庆文化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学生的爱国情感和文化自信。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和良好文化环境,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做好假期校园安全工作

(一) 节前组织一次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结合假期特点,利用课堂教学、主题班会、安全体验教室、节庆活动等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饮水安全、危化品安全及传染病防控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与技能,提高自救自护能力,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

(二)节前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校园安全相关文件要求,在节前着重针对食堂、宿舍、实验室、校园施工场地、教室、图书馆和礼堂、水泵、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特别是节前要开展一次安全用电巡查,及时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三、加强假期值班工作

节假日值班时间为节假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晚5:30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早8:30;白班为当日8:30—17:30,夜班为当日17:30—次日8:30。

(一)安排好值班人员

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安排,安排责任心强、熟悉工作的教职工专人值班,认真填写《普陀区教育系统节假日期间值班表》(见附件),并将值班表张贴于门卫室或其他醒目处备查。同时要将值班要求明确通知相关人员,落实值班责任。

(二)值班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校级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应确保手机畅通,确保有一名在沪,确保每天有一名校级干部在岗带班,加强总分校区的巡查值守。

个别幼儿园、中小学等单位校级干部较少的单位可考虑适当安排中层干部参加校级干部在岗带班,但校级干部应首先带头到岗(学校)值班,坚决杜绝出现节假日期间无1名校级干部在岗带班的情况。

2.带班领导要及时掌握并组织协调处置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类突发事件,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部门上报紧急信息。

3.值班人员应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严格遵守值班作息规定,妥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不得安排学校保安代替值班,更不能安排无关人员顶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空岗。

(1)若无住宿条件且无住宿学生,夜间可安排保安值班,详细填写巡查记录,白天须确保在职教职工值班。

(2)如有住宿学生,校领导须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

(3)校内财务室、实验室、厨房、机房、配电间等重点区域须粘贴封条。

(4)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整洁,维护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运行良好,校园内禁止吸烟及使用暖风机等大功率电器。

4.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至少上、下午和晚上各一次对本单位进行全面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会同相关人员做好应急处理;认真做好值班情况记录,向带班领导汇报值班情况,换班时做好交接工作(值班记录至少须包含值班时间、值班人员、联系方式、巡查时间、点位、巡查具体情况)。

5.各单位要密切关注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各类安全生产情况,特别是关注消防安全,高度重视防火工作,排查消防隐患。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及停放等问题。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多种形式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及时排查和发现心理异常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沉迷网络学生、特殊家庭学生、情感受困学生、长病假和毕业年级学生等予以特别关爱及心理健康指导,防范自伤及伤害他人事件。关注各类利益诉求群体的聚集上访事件,增强政治责任感,落实分级分责工作要求,压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和信访矛盾化解主体责任,研判本单位出现的信访问题,评估可能出现的情况,提前介入,提前处置。妥善解决初信初访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6.遇突发事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校领导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妥善处置并按照紧急信息报送的要求,第一时间报告区教育局值班室(事发后立即口头报告,并在1小时内提供文字信息),确保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各单位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上述工作要求,确保节假日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区教育局在节假日期间将继续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在节后通报抽查情况。

附件:普陀区教育系统节假日期间值班表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24日

附件

普陀区教育系统节假日期间值班表

        单位         节假日

日期

班次及时间

带班领导

职务

联系方式

值班人员

职务

联系方式

备注


















































































注:1.值班起迄时间节假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晚5:30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早8:30;白班为当日8:30—17:30,夜班为当日17:30—次日8:30;2.请认真填写此表,并于节假日前将表格张贴于本单位门卫室或其他醒目处;3.值班人员须准时到岗,按时离岗,并按照要求做好值班工作和值班记录;4.如遇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