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企业发展指导中心更名为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的通知

2017年02月2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企业发展指导中心更名的批复》(普编〔2017〕1号),“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企业发展指导中心”更名为“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主要承担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计划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培训和监管考核等职责(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普陀区教育局

2017年2月17日

附件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在区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学习掌握和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教育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防范基本要求;

2.根据局安全工作要求,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专项工作计划或方案,统筹安排本系统安全工作;

3.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安全管理体系,制定教育系统行政、消防、食品、特种设备、危化品等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安全防范标准、岗位责任制,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4.指导督促各单位落实市教委、区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落实安全措施,完善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协调完成各综合或专项安全整治,协助处置突发事件,协调安全事务;

5.通过视频监控、定期巡查或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单位安全工作检查、评估及考核,排查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

6.指导各单位对全体师生开展安全法治、安全防范等宣传教育及疏散演练,组织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7.及时收集教育安全基础信息,整理、归档安全工作资料,负责为相关部门对教育系统安全检查和考评提供所需材料;

8.完成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