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乐佩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设置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23040201900040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2-22 21:53:54
发文字号:
普教民〔2019〕14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22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于浪、俞晓晖:
你们向我局提出举办“上海乐佩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申请已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根据报送的申请资料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同意你们的申请,批准设立上海乐佩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特此批复
普陀区教育局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