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普陀区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

普教委〔2013〕12号

关于印发《中共普陀区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中共普陀区教育纪律检查委员会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共普陀区教育纪律检查委员会2013年工作要点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 海 市 普 陀 区 教 育 局

2013年2月27日


中共普陀区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落实普陀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和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任务和新要求,紧密围绕教育转型发展的要求,着力加强制度执行力度,着力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政风行风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严肃教育、严守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为普陀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一、围绕教育发展的大局,进一步加强监督保障工作

1、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断加大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的力度。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严肃处理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2、加强素质教育推进情况的效能监察。围绕教育转型发展的目标,加强对基层单位贯彻执行普陀教育“十二五”规划、局党政班子决策及工作部署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关注教育公平、“绿色质量”和课程计划落实等情况,切实践行“提升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生活品质”的核心理念。

3、加强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中央、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严格执行《区教育系统关于贯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大治庸、治懒、治散、治奢力度,切实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

二、坚持务实创新的作风,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1、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与区检察院、团区委联合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系列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进校园和谐发展。同时,将运用廉政文化讲座、廉政信息发送等载体,进一步加强廉政思想的宣传教育,从思想源头上筑牢反腐倡廉的基础,做到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职工廉洁从业,学生廉洁修身。

2、抓好规章制度的执行。按照区委“三新四好”主题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各项制度,通过制度的有效执行,规范权力运作行为。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审计监督、财务监督、民主监督、群众信访监督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任免、人事招聘、财务管理、招生入学、教育收费、学业考试、基建维修、政府采购、公车使用、学生午餐等工作项目中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

3、完善预警防控机制建设。在运用好预警防控机制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坚持“制度加科技”预防腐败的工作理念,提高效能,切实解决制度执行问题。2013年上半年,逐步完善和启动基层主要领导干部廉政电子档案试运行工作。下半年,做好“教育人事人才监管系统”和“教育工程项目公开招标、评标系统”平台的建设,不断拓宽应用领域。

4、坚持查信办案不放松。保持查信办案工作的高压态势,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继续重点关注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以及在招生、基建、采购、财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存在的违纪违法等问题,严格查办,严肃处理。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规范信访工作流程,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错必究。试点领导干部“查信首问制”工作,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信访情况分析和整改回访制度,不断提高信访问题的化解率和存在问题的整改率,维护普陀教育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5、制定2013-2017惩防体系规划。2013年是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的开局之年,要在总结前5年惩防体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搞好调查研究和现状分析, 明确重点,制定好新一轮规划。

三、突出重点项目的监管,进一步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具体问题

1、深化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建立和完善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自查与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督查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研究解决问题,深入推进规范收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收费公示栏标准化建设工程,做到载体明确、内容规范、管理到位。要继续加大对教辅材料散滥、择校收费和家教补课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力度,攻克难点,力求取得实效。要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和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做到依法办学。

2、继续推进“阳光招生”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制度和招生工作纪律,规范各类招生程序。继续重点加强自主招生、艺术生、特长生招生情况的监管,坚决杜绝违规招生行为,严禁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赞助,严肃查处招生考试中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问题。继续加强初中体育毕业考试的现场监管,完善高中学业考试等各级各类考试的监管流程,确保公平公正。

3、加强群众满意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工作社会宣传机制、政风行风监督员机制、问题整改机制和满意度评价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普陀教育的满意度。继续深入开展“普陀教育进社区”主题活动,举办“我与教育”社区大家谈活动,拓宽和畅通与群众沟通、为群众服务的渠道。加强对教育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建设,积极提供和创设条件,加大对机关、学校、教育服务窗口的明察暗访。积极发挥政风行风热线、“纠风在线”、纪检信箱的作用,畅通群众诉求和舆论监督,抓好问题整改,回应群众关切。

4、加强政风行风监督检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政风行风工作责任制。要围绕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教育收费、招生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深化办事公开,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坚决纠正以权谋私、以职谋私、以业谋私等不正之风。要把纠风考核与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任务具体、责任明确、评价科学、奖惩分明的考核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致使不正之风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四、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1、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纪律监察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单位纪检委员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程序,强化纪检监察人员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形成一支政治坚强、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

2、完善制度执行。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每年两次向党工委报告工作,重大问题及时专项报告。完善教育纪工委委员例会制度和基层单位纪检委员工作例会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政风行风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和财务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职责明晰、上下衔接、分工协作、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

3、强化服务基层。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健全联系基层的制度,明确内容和要求,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凝聚工作合力。


抄送:区纪委

普陀区教育党工委办公室 2013年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