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普陀区第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032号建议的答复

2020年04月2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于怡静、周琼、高莹等人大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监管校外办学机构”的代表建议收悉,首先感谢各位代表对区培训市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区培训市场的总体情况

近年来,社会培训机构在满足市民多元多样学习需求、促进终身教育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学习培训逐步发展成为城市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初步排查,截至2020年3月,本区范围内文化教育培训、文化艺术辅导、体育运动辅导、科创培训等各类培训机构近400家,其中:经区教育局审批设立且处于稳定状态的128家。

对于经审批设立的机构,区教育局加强办学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与年度审计工作。疫情期间,根据市教委与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区教育局派出四个专项巡查组分重点片区,对辖区内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疫情防控工作的全覆盖、地毯式巡查,确保区域内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面暂停线下培训服务。

二、关于加强培训市场综合治理制度的完善

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培训市场治理工作,几年来密集出台有关完善培训市场治理的政策制度。2019年12月,上海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本市培训机构管理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上海市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简称“一意见一办法”),提出建立全覆盖的培训市场监管要求,明确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由区教育局总牵头协调,区教育、文化旅游、体育、科技、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行业监管,由各街镇做好日常巡查与突发事件维稳,努力形成政府依法管理、行业规范自律、社会协同治理的培训市场综合治理格局。

2020年1月以来,区委区政府领导多次针对有关培训市场工作做出指示要求,区分管领导多次牵头召集培训市场综合治理专题会议,听取相关情况汇报、研究细化工作举措,研究出台《普陀区加强培训机构管理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普府〔2020〕35号),为更好促进区域培训市场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关于加强培训机构预收学费监管的探索试点

在对社会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监管中,预收学费的监管问题最突出、监管难度最大,一方面政府必须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不能滥用行政手段和权力随意干预企业经营活动;另一方面培训机构一旦发生“爆雷”或“跑路”等问题,学员往往很难维权挽回经济损失。

为此,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正在加强培训机构预收学费的监管改革试点,探索采用上海单用途预付费卡或第三方资金托管等方式加强对机构预收学费的管理。具体试点方案正在商讨和听取意见过程中,届时将听取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人大代表对区域培训市场工作的关心!期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得到大家更大的支持!    

 

 

                                          普陀区教育局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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