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0年04月2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文件
普教基 2010〕27号
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区教育系统各小学、一贯制学校:
  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 2010〕37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完善相关措施,有效做好我区小学生放学后的看护工作。
普陀区教育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 基础教育学生管理转发通知
普陀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4月26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