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区第十三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9-12-19 10∶12 来源: 上海普陀

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教育科研工作,总结、交流、推广教育科研成果,现决定开展普陀区第十三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

1.普陀区第十三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办法

2.普陀区第十三届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3.普陀区第十三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表、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教育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普陀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6日

 

附件1

普陀区第十三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办法

    优秀成果评选是对全区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的综合性评价,是对我区教育科研成果的最高奖励。

一、评选范围

教育科研成果是指在全国、市教育科研规划办和区科研室正式审批后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本次评选接受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结题的课题成果。

已取得研究成果鉴定结果的课题无需申报,将由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组织认定,对应等第奖。

已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教学研究成果奖的课题研究成果,不在此次评选范围。

二、成果形式

参评成果形式主要包括教育研究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等(操作手册、教具设计、教材学材、课件软件等,应提交专门的研究报告作为成果主件)。

三、评选标准

主要考察成果的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

科学性:符合教育规律和教育政策,有充分的理论与实践依据;研究方法运用科学合理,研究过程清晰;研究结论有充分的数据与事实支撑。

实践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效回应当前教育改革与学校发展面临的真实问题;成果源自于研究者的亲自实践,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成果应用已取得成效。

创新性:成果对教育现象的规律有新的认识;对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有开拓创新意义;在全区、乃至全市同类研究中处于先进水平。

四、申报办法

㈠参评成果由各校统一推荐、集中送交,报送至普陀区教育学院科研室。联系人:邱晓云(幼教)、陈音(小学)、陈进(九年制)、季彩君(初中),吴华清(高中及其他教育单位)。

每项成果的申报人原则上限定1位(立项课题有第二主持人的,申报人可以2位),研究人员包括申报人在内不超过12位。

㈡成果申报实行限额制,每所学校申报成果数量不超过5项。

㈢申报材料应有:⒈普陀区第十三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表(一式三份);⒉教育科研成果内容提要5000字以内(一式三份);⒊教育科研成果的主件(一式三份);⒋如需要对成果进行补充说明,可送附件(一式三份);⒌结题证书复印件(一份)。参评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28日。

五、评审流程

通过资格审查、专家组评审、区教育行政部门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评选结果。

六、表彰奖励

本届评选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由区教育局予以表彰奖励。

    本评选办法区教育局授权科研室负责解释

                                   

 


附件2

普陀区第十三届教育科研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教育科研先进单位的评选是对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开展教育科研工作的综合评价。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是对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的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研工作实绩的评价。

一、评选范围

教育科研先进单位评选范围为本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单位及其他教育单位。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对促进教育科研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学校科研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

二、评选标准

㈠教育科研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1、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在教科研特色活动建设、科研骨干教师培养、优秀教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2、对学校教师开展教育科研给予有效指导和服务,在科研指导的方法、策略等方面有创新。

3、学校教育科研发展和教师研究进步明显,形成了在区级层面及以上有影响力的科研成果。

㈡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热爱教育科学研究,在教育科研管理、普及教育科研知识和方法、培训科研骨干队伍、提供科研信息情报服务、开展课题研究、推广与应用教育科研成果和其他方面具有较强的能力。同时,在如下至少一个方面具有特别突出的表现:

1、在学校科研管理与科研服务方面兢兢业业,获得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学校和教师的好评,所指导和管理的课题获得高度认可。

2、主持或承担一项及以上区级课题研究,研究成果获得高度认可。

3、积极推广与应用优秀教育科研成果。

三、申报办法

㈠申报名额:先进个人每单位可推荐1-2人。

㈡需提交的材料

1、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申报,应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

2、先进单位申报应有反映特色工作的经验总结材料,一式3份;先进个人申报,应有反映主要事迹、成绩与经验的材料,一式3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申报须据填报内容附相关证明材料。

3、材料送交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2月28日前

地点:普陀区教育学院科研室

联系人:邱晓云(幼教)、陈音(小学)、陈进(九年制)、季彩君(初中),吴华清(高中及其他教育单位)。

四、评审流程

通过资格审查、专家组评审、区教育行政部门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评奖结果。

五、表彰奖励

本届评选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单位、优秀个人荣誉,由区教育局予以表彰奖励。

 

本评选办法由区教育局授权科研室负责解释。

 

 

 

 

  

 

 

 

附件3

普陀区第十三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表

成果名称


申报人1


单位


职务


申报人2


单位


职务


序号

姓 名

单  位

序号

姓 名

单  位

1



7



2



8



3



9



4



10



5



11



6




课题来源、课题类型

立项时间、结题时间


课题成果区级及以上层面

交流、展示、推广情况


成果正式发表或出版情况


成果申报人承诺:⒈递交的申报材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存在违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内容。⒉坚守学术道德,严格自律,遵守国家对科研诚信建设的相关要求。⒊若发现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情形,本人愿意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申报人⑴签名:              申报人⑵签名:

 

 

日期:                      日期:

 

申报单位意见:

 

 

 

 

申报单位⑴盖章                    负责人⑴签名

 

 

 

 

 

申报单位⑵盖章                    负责人⑵签名

 











 

 

 

  

 

普陀区第十三届教育科研先进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联 系 人


   


一、区级及以上层面的教育科研展示与研讨活动(须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时间

级别

主题

证明方





















二、本单位教师领衔的区级及以上科研课题(须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课题名称

课题来源

结题时间
















三、本单位及教师荣获区级及以上教科研表彰和奖励(须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获奖名称

级别

奖项颁发部门













四、优秀教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研究开展情况(须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本单位教科研特色经验总结(可填报多项特色,一特色一总结)

结合“教科研先进单位评选标准”陈述学校教科研工作的特色经验,包括特色主题、特色内涵、相关举措与实践、已获成效。每项特色总结不超过1500字。

 

 

 

 

 

 

 

 

 

 

 

 

 

 

 

 

 

 

 

 

 

 

 

 

 

 

 

 

申报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普陀区第十三届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任教学科


学历


职称


职务


单位


联系人手机


突出贡献


A 科研管理与指导     B 课题研究      C 成果推广与转化

主要事迹、成绩与经验(不超过1500字,所述内容中提及的相关课题立项与结题、成果获奖、个人教科研荣誉等,需在申报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