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普陀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政府:

2022年,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及区委依法治区办下发的《关于印发〈2022年度普陀区区级机关法治建设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持续健全教育法治体系、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深化行政制度建设、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全力推动区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见效。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区教育局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保障,科学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集中学法、落实专题述法,结合区教育工作实际解决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各级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法治队伍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普法宣传深入、依法行政严格,区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得到持续增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增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法治意识,强化依法办事能力,围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并推进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作专题述法。健全区教育工作党委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常态化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学习计划,制定《2022年普陀区教育局领导干部学法应知应会清单》,2月份通过辅导报告和学习交流方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活动,6月份,区教育工作党委中心组结合《习近平在上海》专题学习,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教育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统一安排部署,指导建章立制,及时听取汇报,督导解决重难点问题。

2.抓好法规制度落实。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坚持把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按照《普陀区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方案》要求,把依规治党和依法治校有机结合起来,贯彻落实到教育工作实践中。研究制定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大力推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紧盯春节、端午、中秋、教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着力纠“四风”树新风。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持续关注在落实疫情防控、依法治校等重要节点、重大事项方面干部现实表现和法规纪律执行情况,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打造法治与自律并重的靠谱教育队伍。

(二)深化依法行政

3.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教育审批“简放”。对于场地面积在300平以下的培训机构,其消防安全合格证明由“行政审批”改为“备案承诺”。对于需要办理许可证的培训机构,进一步精简材料清单,优化办事流程,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次性告知。通过对接市公共信用服务中心,调用核查法人的工商基本信息、税务纳税等级、双公示信息、涉诉信息等信用数据,优化事前审核,提高办事效率。

4.实施事中事后监管。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教育审批“监管”。严格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一是对培训机构实行“白名单”管理,实时动态更新。二是探索“单用途预付消费卡+银行专户划扣”的监管模式,实施培训机构资金专项监管。三是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购置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执法录像,归档备查。

5.深化智能便民服务。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教育审批“服务”。2022年着力打造随申办智能服务,先后开发上线“学生开学健康监测”、“‘宝宝屋’社区托育服务信息管理”、“幼儿园在园学生体检报告申请”等小程序。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和大数据技术,进一步发挥学校“场所码”“数字哨兵”的前沿作用。新增一项“免申即享”服务、开展“两个免交”工作、优化“学校集体用车一件事”,强化线上线下融合,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行政权力事项网办率达到100%。全年依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校车使用许可、民办教育机构审批等1421人次。

(三)推进民主决策

6.吸纳民意提案。今年以来,区教育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8件(主办7件、会办1件)、政协提案29件(主办21件、会办8件),总数共37件,较去年增加1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增加3件、政协提案增加11件),首次成为区主办件和总办件最多的承办部门,牵头承办约14%的区级建议提案。建议提案内容主要涉及落实“双减”工作、学生综合素养、高中教育、教育资源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托育服务、心理健康、教育公平、教育对外开放。所有主办和会办件按期办结率100%,满意率100%。主办的28件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为8个解决采纳,11个部分采纳或解决、1个计划解决,通过吸纳民意提案,将群众的意见建议融入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在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教育强区建设的同时,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7.实施法治审查。继续聘请上海申华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帮助指导教育系统各单位涉法涉诉问题的咨询与处理。全年,法律顾问参与修订、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审查合同协议,答复行政复议,代理诉讼等工作69件(次),提供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查等700多人(次)。凡涉及教育的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均要求法律顾问提供书面审查意见。

(四)实施依法治教

8.规范课程与教学。指导区内各中小学根据课程计划,结合统编三科教材的使用以及学校实际制定学校课程计划,安排教学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对学校课程计划执行以及教学用书使用的管理。要去区内中小学在课程实施中,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不组织学生购买未经国家或上海市审查通过的书本资料(包括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不擅自使用未经上海市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境外原版(或改版)的教材。已将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教学用书的使用情况纳入对学校的督导内容。

9.规范招生入学。严格执行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根据本区招生入学的实际情况,明确工作内容,补充区级规范。对区内招生地段范围、各校招生计划、小升初对口方案以及招生入学结果等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与区教育督导、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资源保障力度,完善招生工作决策机制,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10.规范预算管理和教育收费。根据国家和市、区确定的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和公共财政支出标准,结合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科学编制部门预算,确保本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准确性。组织、管理和指导各预算单位合理编制本部门预算,确保重点工作安排与年度预算编制有机衔接。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依法保障教育发展,确保教育经费 “两个只增不减”。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和领导担当,把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对学校开学工作检查、考核评价及教育督导的重点内容。严格政策执行,落实“四个严禁”,实行“阳光收费”,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调整流程,加强代办服务性收费监管力度。坚持依法治教,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部分公、民办中小幼学校开展收费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巩固教育收费治理成果,促进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地发展。

11.推进依法治校。结合依法治校工作实际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指导学校抓好《普陀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和意见征集。建立了一支由分管法治副校长和兼职法治副校长为主体的基层学校法治工作队伍,指导学校逐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学校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学生申诉委员会、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等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探索建立听证和学生教育保护制度等,公开依法治校年度报告,落实依法治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探索开展中小学法治信用教育一体化的应用场景开发和实践活动。组织学习《民法典》、《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指导学校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办学、运用法治方式治理的能力。

(五)强化监督制约

12.实施审计监督。依据市、区及本系统制定的《普陀区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普教办〔2020〕11号)的相关规定,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13个,此外完成年报审计140个,工程造价审计88个,绩效审计1个,共计242个项目。出台了《普陀区教育系统零星修理等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普教委〔2022〕47)号和《普陀区教育系统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管理办法(试行)》(普教委〔2022〕48号)两个工程管理办法,规范预算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以切实保障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13.加强组织监督。结合教育实际,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强化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14.实施教育督导。进一步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根据市区年度教育工作重点和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聚焦本区中小学全员导师制度开展情况、近视防控、劳动教育等重点主题,开展主题性督导监管,推进政策落地落实,为教育决策提供参考。积极推进家庭教育法落地,组织开展“双减”专项督导,寻求家校达成减负共识,形成家校育人合力。把依法治理的理念纳入发展性督导中。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思想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监督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校长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规范管理”监测点纳入发展性督导指标体系中,今年,对尚阳外国语学校等18所学校进行发展性督导,学校依法办学情况良好。

15.支持和保障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依法监督。一如既往支持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组履行党章党纪赋予的职责,提供工作便利、当好坚强后盾。完善沟通机制,加强情况会商和问题线索集体研判,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派驻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支持区纪委监委派驻组责任前置,深入党建联建责任区、学校(幼儿园)等基层教育教学单位以案释纪、加强宣传。加强协同联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办理派驻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处理建议,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对区教育领域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重要岗位违纪案件不护短、不遮掩,积极配合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查案办案。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全方位考察党员干部疫情防控工作表现先后派出一线考核工作组3批、10余人次,分别对梅陇实验中学、新普陀小学、武宁路小学等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六)坚持政务公开

16.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区教育局贯彻落实《202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2年度上海市各区教育局政务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公开财政资金、招生、行政权力、中小学学籍管理、教育统计、行政执法、教育人事信息等,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区教育改革发展。累计制发政府公文76件,主动公开61件,不予公开15件,主动公开率80%。

(七)化解教育矛盾

17.处理信访举报。依法化解教育矛盾纠纷。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依法依规处理各级各类信访事项1120件。对于疫情防控、入学入园、转学转园等事项,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做好政策解释,避免矛盾纠纷;对于双减、课后服务、五项管理、师德师风、噪音扰民等市民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教育行政部门第一时间做好联系安抚情绪,协调相关职能科室调查处理,尽快化解矛盾纠纷。同时,依托信访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加大对基层学校处理信访矛盾的指导,充分发挥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合力作用,在解决家校纠纷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根据市教委、区信访办下发的《信访工作条例》配套制度文件,规范做好各类信访事项处理,区教育局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扩充信访工作队伍,依法依规办信,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18.回应12345热线。区教育局高度重视12345热线工作,建立“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办理”机制,全面做好“回复、办理、响应、回访”等工作。12345热线工作以日、周、月、季度和年为单位,将工作细分到每一天,每日及时办理,每月整理汇总,每年数据分析,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认真、细致、耐心地处理每通热线来电。2022年共受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送工单3218件。确保各类问题以“第一质效”落实到位,办理结果赢得了市民的好评,响应率100%,办结率100%,满意率高达90%以上。我们将继续以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工作导向,推动“接诉即办”工作成为“为民解忧”的驱动力和助推器,让普陀教育更有高度更有温度。

(八)组织法治宣传教育

19.全面提升法治素养。按照教育部“2022年中小学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项目”的要求,组织中小学思政老师参加网上法治培训。7、8月份,分两批组织基层“法治校长和骨干教师”以及教育机关执法人员参加市教委组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线上培训。安排机关干部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执法培训,提升局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利用“法治进校园”、“双月讲座”等多种形式,抓好《关于进一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深入学习《2022年普陀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聘请专家作《教育法》修订部分和民法典部分章节的政策解读,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和推动工作,切实提高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以及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水平。

20.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普陀建设实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与推动普陀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和有效方法。4-6月,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法宣办联合主办“学思想共成长,绘法治同心圆”——“我心中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绘画比赛活动,上报完成并线上巡展作品158幅。结合9月1日“开学第一课”,区教育局及时下发《关于组织观看“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的通知》,邀请上海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践宣讲团成员为全区中小学学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领学讲座,带领学生们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10-11月,区教育局会同区法院开展“百校百讲”活动,为全区中小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校园安全、网络安全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全区中小学生积极参与2022年“尚法杯”全市中学生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征文活动,收集征文85篇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组织同济二附中、江宁学校分别组队参加2022年上海市“新沪杯”中学生宪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通过这些宣教活动,更加广泛地强化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普陀教育领域落地生根。

三、存在不足

一是规章制度的建设与依法治校的落实上还存在差距,向基层学校的延伸还不够,廉政风险还在一定层面存在,督导还不够到位,问责也不够有力。

二是法治学习宣传的深度还不够。教育系统基层单位多,有的干部教师主动学习法治的意识还不够,没有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学习;有的只满足于掌握文本的基本内容,对内容背后蕴含的法治精神掌握得不够透彻。

四、2023年重点工作

(一)持续强化主体责任。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为指导,强化教育法治主体责任,把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落实落细落地。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把全面推进教育系统普法教育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干部培训、教职工学习和学生德育教育的重点内容。指导教育机关和基层学校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教,加强以案释法宣传,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全面提升法治水准。系统全面总结依法治校创建周期的工作规律和工作经验,组织部分标准校和示范校进行座谈调研,对标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工作指数和标准,有针对性指导标准校加强日常监管和法治建设,全面提升区域内依法治校总体水准。推荐优质学校参与“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四)完成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按照区法治建设“两规划两一件”重点任务要求,持续推动“宪法进学校”,开展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执法为民,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依托一网统管及时发现并高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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