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中小学幼儿园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中小学、中职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加强本区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法治工作,进一步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本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深化认识,强化保障

1.深化依法治校重要性认识。随着““十四五””开局、基础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教育治理法治化要求更为凸显。学校管理者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站在学校工作的全局看待依法治校,深刻认识到依法治校是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也是学校管理的基本方式。要对照《教育法》新修订的内容,梳理、修订学校章程、学生手册和各项规章。学校管理者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提升学校管理人员及全体教师善用法治思维办学、善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

2.健全依法治校组织领导。各学校应当进一步健全学校依法治校领导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分管法治工作的校级领导,定期研究部署学校法治工作。各学校要把依法治校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考核,进一步优化依法治校的保障机制。

3.配强学校法治工作队伍。各学校要贯彻落实区司法局、区教育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本校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为法治副校长参与学校治理提供制度保障。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法治工作,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统筹好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等法治工作力量,切实发挥法治工作队伍的作用。

4.深化依法治校创建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将持续指导依法治校创建工作开展,确保区内所有学校达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2016—2020 创建周期内未达标的、新组建成立的学校,应当主动申报创建依法治校标准校或示范校。已获评标准校、示范校的单位要积极参与市依法治校标兵校、特色校以及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的申报创建,全面提升依法治校水准。各学校要总结本校依法治校的成效和经验,形成年度报告,按时上报并公开,使依法治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二、建章立制,科学治理

5.深入推进现代化学校制度体系建设。学校应当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适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务实、科学、规范开展章程修订工作,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校内规章制度体系,大力推进学校依章依规自主办学。学校要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审查与清理机制,适时对校内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及时修订或者废止,保证学校的规章制度体系层次合理、协调一致。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纠治行风政风,以合同管理、学籍管理、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建设为抓手,完善学校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切实落实规范办学。

6.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相关要求健全学校办学管理体制,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进一步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等为载体的校内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健全社会主体参与学校治理机制,完善家长委员会等制度,加强与社区深度互动、紧密协作,形成家、校、社区多元协同的学校治理格局。

7.建立健全教育惩戒机制。贯彻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精神,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学校要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利用入学教育、班会、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讲解校规校纪。结合本校实际,建立健全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学生申诉委员会、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探索听证、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制度等工作机制,健全教育惩戒实施、监管和救济的情形与规则。学校要全面系统梳理、修订章程和学生管理的相关制度,确保实施教育惩戒于法有据、有章可循、有据支撑。

8.加强师生权益的保护和救济。学校要完善教师校内申诉机制,健全教师申诉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切实发挥校内教师申诉委员会的调处职能。落实新颁布的教育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完善校内学生申诉机制,将不服教育惩戒或纪律处分纳入学生申诉事由,根据学校实际,实现相关制度“从无到有”“从有到优”。在法治框架内形成清晰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路径及相关机制,引导各类主体通过法治途径,合法合理表达诉求,妥善处理各类教育纠纷。用好各类法治工作队伍,努力将纠纷化解在校内、化解在初始。

三、法治宣传,提升素养

9.深入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紧密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聚焦新法新规,开展新修定《民法典》《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教育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学习宣传工作,继续开展“民法典进校园”巡展活动。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能力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教职员工全员学法机制,提升教育系统人员法治素养。

10.稳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根据国家、市、区各级关于普法工作的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有效引领教育法治宣传工作,不断增强中小学校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普陀区教育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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