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普陀区创建示范校评审工作方案

2020年09月2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自2017年10月启动区依法治校创建工作以来,在市教委业务部门指导帮助和全区教职员工共同努力下,经过2018年和2019年两轮创建,区内156所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100%达到了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其中,42所学校获得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称号、114所学校获得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的称号。

为全面提升本区“示范校”的数质量,结合“标准校”和“示范校”占比的整体要求,拟组织2020年度普陀区“标准校”申报创建“示范校”的评审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0年是上海市教育““十三五””规划和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点任务收官之年。全面落实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领域的集中体现。必须充分认识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依法治校基本原则,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格局,促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学校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升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组织领导

由分管领导唐晓燕副局长任2020年度普陀区创建“示范校”评审工作组组长,教育法治科牵头负责,聘请市级专家和机关科室人员为评审工作组成员。

三、方法步骤

(一)方法:采取自查评估与专家评分相结合、材料评审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组织评审。

(二)步骤:

1.自查评估(10月19日前完成)

(1)申报创建学校对照《普陀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法治校创建指标体系(2020版)》,建立本单位依法治校材料档案(2019年9月-2020年10月)。(材料档案要求见附件1)

(2)申报创建学校对照《普陀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法治校创建指标体系(2020版)》(见附件2),填写《上海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法治校年度报告表》。(见附件3)

(3)申报创建学校于10月19日前,在学校网站信息公开栏公开本校申报创建工作档案、《年度报告表》和申报创建工作总结。没有独立网站的学校可在本单位宣传橱窗内公开。

(4)申报创建学校在10月19日前,将本校申报创建工作档案目录、《年度报告表》、申报创建工作总结和申报创建工作档案(电子版)通过区教育OA系统发送至教育法治科。

2.实地检查(10月22日前完成)

区教育局组织创建“示范校”评审工作组,对申报创建学校开展实地检查调研。一是查阅材料。主要查看相关过程性材料,包括申报创建学校上报的材料档案、申报创建总结和《年度报告表》;二是实地调研。从依法治校氛围的营造、教职员工学生依法治校意识的培养、学校依法治校内涵的建设等方面展开调研。

3.现场答辩(10月23日)

申报创建学校负责人就学校在依法治校创建过程中的特色做法、相关成果等内容进行主题汇报,并回答创建“示范校”评审工作组专家现场提问。

4.公示迎检(11月份)

(1)区教育局根据创建“示范校”评审工作组实地检查、现场答辩以及日常办学情况,推荐“示范校”名单。推荐名单经区教育局办公会议讨论审定后在普陀教育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委。

(2)市教委对上报的“示范校”随机进行抽查,区教育局和“示范校”积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四、要求

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创建评审工作,学校党政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专题研究创建工作计划,建立创建工作小组,认真对照指标做好材料的梳理、年度报告表的准备、特色亮点的总结等,努力把落实创建工作作为检视学校内部治理成效的一次重要契机,查找存在问题,不断提升办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