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政】市教委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普陀区依法履行教育责任综合督政工作协商会

2018年07月26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等法规规定,我区将于2018年10月16日-18日接受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依法履行教育责任情况进行为期三天的综合督政评估工作。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沪教委督[2016]32号关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督导室关于对区政府开展依法履行教育责任综合督政工作(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做好迎接综合督政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2018年7月18日下午在教育局会议室召开了准备会。出席会议的有上海市教委督导室主任张慧、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立群、普陀区教育局局长范以纲、上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成员龚燕、普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何渊以及督导室各成员。

张主任就综合督政评估工作围绕实施意见及工作手册,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督导内容、进度与安排、结果运用、工作要求等六个方面进行了介绍,并就普陀区围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暨优质均衡发展情况”、“学生健康促进工作暨体教结合工作情况”、“语言文字工作推进情况”三个项目,如何做好准备工作作了详尽的指导。

会上,普陀区教育局局长范以纲对张主任亲自给予督政工作的指导表示欢迎,对于前期的准备工作还希望能得到市督导室的进一步的指导和支持,希望通过专家指导、改进提高,“以评促建”,使普陀教育发展更加法制化规范化。

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陈立群表示,将围绕2016-2018三年区政府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研究落实责任分解,建立自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做好接受综合督政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