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学期普陀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调研式督导方案

2021年09月1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内涵发展,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全面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现决定开展普陀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督导。

一、督导方式

第一阶段:面上督导。由责任督学全面开展对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督导。

第二阶段:点上调研。组建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调研式督导工作组,由区教育督导室、基教科、教育学院德育室、责任督学等组成,对部分学校进行调研式督导。

二、督导对象

全区中小学学校

三、工作要求

1.时间安排。第一阶段2021年9月;第二阶段9月26日—9月28日。

2.调研流程。督导组通过听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介绍、校园巡视、查阅资料、访谈等方式,了解学校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情况。

3.学校准备。学校要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自评,围绕必备条件(人员配置、场地配置、课程开设等)、基本保障(组织保障、制度建设、经费保障等)、活动开展、家校共育等工作准备过程性材料。

                                    

普陀区教育督导室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