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各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根据《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上海市督学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沪教委督﹝2017﹞2号)精神,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了2017年督学资格考试,通过培训、笔试、面试答辩等环节,经上海市督学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万建芳等161位同志具有上海市督学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2017年上海市督学资格认定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