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0年本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的通知

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关于2020年普陀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普人社〔202075号)和《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本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对2020年考核优秀的本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其中记功148人、嘉奖1328人。根据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奖励记功人员5000/人、嘉奖人员1500/人,所需经费由区教育局下达至各事业单位,不计入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额。请各单位按照确定后的奖励等次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等材料的归档工作。民办学校可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普陀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奖励人员名单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202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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