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2019年02月2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19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1.2019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具体是什么时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2.在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4月8-23日,在园适龄儿童的家长可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具体时间由各幼儿园自行安排。如有信息更改,也在幼儿园办理。

3.未入园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根据户籍地或者实际居住地所属的街道(镇),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带好相关证件,办理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具体安排详见3月15日前普陀区教育局网站的公示。

4.入学信息登记后如何进行照片上传?

    家长完成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在4月8-23日间,登陆“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shmec.gov.cn),按照规定的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照片,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或民办小学面谈的重要依据。

5.什么是适龄儿童“人户一致”优先?

    “人户一致”是指: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户籍所在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且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及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各公办学校根据适龄儿童户籍迁入的时间排序,优先安排“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对口入学。具体可查阅学校《招生公告》。

凡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在验证时须填写《2019年普陀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统筹安排告知书》,承诺服从区域统筹安排。

6.今年如何实施幼升小公民办同步招生?

幼升小公民办同步招生主要包括统一入学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同步进行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和民办小学面谈等环节。

(1)统一入学信息登记:4月8-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各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并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shmec.gov.cn)的“学生照片上传”栏目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照片。

(2)同步网上报名:完成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shmec.gov.cn)进行在线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5月3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28日。

(3)同步进行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和民办小学面谈:5月18-19日为本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也是民办小学面谈日。

5月20日起,对公办小学第一次通过验证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入学告知信息,民办小学陆续发送录取确认信息。

7.民办学校如何填报志愿?

4月26-28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shmec.gov.cn)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5月6-8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shmec.gov.cn)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

民办初中报名成功后,家长必须于5月13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shmec.gov.cn)的“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照片,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民办学校面谈(民办小学上传照片截止日为4月23日)。 

8.民办学校如何面谈?

凡报名就读民办学校、按时上传学生报名照片且获得民办学校面谈资格的学生家长,会收到民办学校发出的手机短信面谈通知。

参加民办学校面谈的学生凭面谈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证件;参加初中面谈的学生还须携带《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

民办小学、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为5月18-19日。

民办学校面谈将结合学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

民办学校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三个承诺”)。民办学校严禁对报名的学生家长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评、调研等活动。

面谈过程将向市区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9.民办学校如何录取?

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办法。5月20-21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23-24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5月26日进行第三志愿录取(限民办初中)。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shmec.gov.cn)完成确认工作。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27日完成。家长一旦完成确认,该生即被民办学校所录取,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安排该生就读公办小学或公办初中。

家长还应特别关注各民办学校制定的招生办法、招生简章中关于录取学生对志愿填报顺序的要求。

10.报名民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面谈录取的适龄儿童如何安排?

报名民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面谈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说明:“同类排序靠后”是指:如同属人户一致类,报名民办小学未被面谈录取的,即排在此类靠后;如同属人户分离类, 报名民办小学未被面谈录取的, 即排在此类靠后。以此类推。

6月15-16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

11.什么情况的适龄儿童可以选择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登记入学?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户籍所在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相一致,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可以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入学。具体可见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

4月8-23日为本市小学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时间,请家长务必在此前到居住地所属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家长在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时,在“户籍地就读”或者“居住地就读”栏内做出一项选择,一旦确认后,无法进行变更。

1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需要哪些证件?

(1)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

(3)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4)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5)适龄儿童《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6)居住地《房地产权证》

(7)《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动迁证明》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

(8)适龄儿童与居住地产权人、户主的关系证明

(9)其他相关证件

13.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

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先安排“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验证人数和学校资源情况,统筹安排至普陀区范围内学额有空余的学校。

学校会依据招生计划数、实际验证人数,根据适龄儿童与居住地产权人、户主的关系,实际居住的年限长短等实际情况按顺序统筹安排。

凡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在验证时须填写《2019年普陀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统筹安排告知书》,承诺服从区域统筹安排。

1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要哪些证件?

(1)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

(3)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4)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5)适龄儿童《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6)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7)适龄儿童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8)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或者经区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说明:“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且与提供的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或者经区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上的地址相一致。

1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如何统筹安排入学?

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4月8-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规定的时间(详见问答3)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来沪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积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未达到标准积分;购房、租房等情况的先后顺序在区内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时,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监护人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要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上海市居住证》、《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没有相关信息、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予接收入学。

凡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在验证时须填写《2019年普陀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统筹安排告知书》,承诺服从区域统筹安排。

16.什么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

根据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自2015学年起,本市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灵活就业登记证明》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