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教基二〔2012〕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和学校认真学习,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少先队工作进行科学规划,充分发挥少先队活动在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附件: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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