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系统“公务用车”自查自纠及整改措施的工作提示

2021年06月0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各相关单位:

    一、结合2021年5月28日全区“公务用车”培训会议的内容,完成本单位的公务用车自查自纠报告(2019年11月-2021年5月28日),各单位从三方面进行剖析,1、问题查找【(1)、用车申请、用车审批、用车派遣、路单确认是否在公务车信息化平台上登记,(2)、车辆加油、保险、维修、保养是否在公务车信息化平台上登记,(3)、车辆加油、保险、维修、保养是否政府采购平台上定点,(4)、补录信息的学校线上线下台账是否一致。】、2、分析原因、3、整改措施。自查自纠报告于6月10日下班前加盖电子公章后通过oa发送至局教育资产管理中心。

    二、各单位在平台上完善补全信息(2019年11月-2021年5月28日),保险、维修、保养、加油及车辆派遣四步骤没有在平台上登记的立刻补全。以上内容学校账号均可以进行操作。于6月10日下班前完成补全。

    三、需要完善“用车事由”的单位,用Excel表格形式填写公务车平台上的申请单号及需要完善后的内容,于6月10日下班前加盖电子公章后通过oa发送至局教育资产管理中心。

    四、2021年5月28日后登记加油时一定写清楚加油地点(例:中石油真光路加油站,XX路X号),维修保养时也一定要填写地点(格式与定点加油一样),车辆保险、加油、维修、保养必须政府采购平台上定点。

 

                                     普陀区教育局           

普陀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