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学校零星修理、绿化、场地等施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文件

普教办 〔2008〕38号

关于印发《普陀区学校零星修理、绿化、场地等施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普陀区学校零星修理、绿化、场地等施工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如文

普陀区教育局

二ОО八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基建管理通知

普陀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4月1日印发

 

附件

普陀区学校零星修理、绿化、场地等施工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普陀区学校经费自理自主实施的零星修理、绿化、场地等施工项目的管理,合理安排经费,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确保施工质量,保证施工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施范围

  区教育局所属各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各中心,区业余大学,区教育学院等单位(以下简称学校)由学校经费自理自主实施的零星修理、绿化、场地等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施工项目)均应按照本办法执行。施工项目经费来源包括公用经费、局拨经费、事业收入、校办企业上交款、社会捐赠等。

二、施工项目确定

  学校确定施工项目,应按照“三重一大”的规定,提交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

  预算金额超过 10万(含10万)的施工项目,学校应书面向局计财科提出申请,由计财科在征求普陀教育基建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基建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审批。

  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批准的项目,不得实施。学校不得故意支解或变相支解项目。

三、施工队伍选择

  学校应按照规定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

  预算超过 50万(含50万)的施工项目,必须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向基建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由基建管理中心统一报区政府采管办审批。根据审批结果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定向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队伍。

  承接预算不超过 50万的学校零星修理工程,必须具有三级以上的建筑施工资质。

  承接校园绿化工程,必须具有绿化施工资质。

  承接同时包含土建、绿化和其他特种施工的资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并认真查验有关资质证书的原件,要求施工单位在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与资质证书持有单位相一致的公章。

四、合同及附属合同签订

  学校必须依法签订合同。各种合同、协议书应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校级领导)签署并加盖学校公章。施工单位加盖的公章应该与施工单位名称、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一致,施工单位的签署人应提供施工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委托书。

  学校可以参照附件 2、附件3、附件4的样式,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不得采用“大约”、“大概”、“另有约定”等模糊语句。施工合同上空白处必须填写,如无补充内容,用文字“无内容”填写,不得划线代替或留白。

学校还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质量保证书、廉洁协议书、安全协议书(参见附件 5、附件6、附件7)。

五、合同备案。

  施工项目开工之前,学校应填写普陀区学校零星修理、场地、绿化等施工项目报备表(附件 1),连同已经签署的施工合同及工程预算、质量保证书、廉洁协议书、安全协议书等附件,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复印件(超过10万的还应提供计财科批准文件)等到基建管理中心备案。符合备案条件的,当场备案。

  基建管理中心有权要求学校补充提交有关资料。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合同,可以建议学校和施工单位修改合同内容。对与不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不予备案。

  未经备案的施工项目,不得擅自开工。

六、竣工结算

  施工项目结束后,学校应及时组织验收,并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 30日内,向学校提交竣工决算报告。

  学校收到竣工决算报告后,应组织审核。工程造价超过 5万元的项目,由区教育局审计科委托社会中介审计,所需费用列入建设成本。审计报告送基建管理中心备案。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下的,可以由基建管理中心负责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施工单位对审核意见不服的,应交审计科委托社会中介审计。未经审计或审核,学校不得支付工程尾款。

  学校应按照合同约定,留足工程质量保证金。学校应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满后 14天内,将剩余保证金一次性返还施工单位。

七、监督管理

  区教育局将定期组织检查,凡施工项目未向计财科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被批准的,未向基建管理中心报备或报备手续不全的,故意支解或变相支解项目的,将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基建管理中心要加强管理和服务,建立历年参与普陀区校园建设的施工单位资料库。对信誉好、质量好、管理规范的施工企业,可以向学校推荐,由学校择优选择。对管理混乱、学校投诉较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施工单位,要及时予以通报。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普陀区学校零星修理、场地、绿化等施工项目报备表

附件 2:普陀区学校零星修理工程合同(样本)

附件 3:普陀区学校场地施工合同(样本)

附件 4:普陀区学校绿化工程施工合同(样本)

附件 5:工程质量保证书(样本)

附件 6:廉洁协议(样本)

附件 7:安全管理协议(样本)

普陀区教育局

二○○八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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