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制定的《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文件

普教办〔 2010〕43号

普陀区教育局关于转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制定的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区教育系统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

  现将《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市公安局制订的

附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市公安局制订的《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普陀区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教育 学校 安全 规定 转发 通知

普陀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10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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