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陀区公办幼儿园寒假期间办理转园手续的公告

2022年12月3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转园条件

1.幼儿户籍随监护人户口由本市其他区迁移到本区,可申请跨区转园。

2.幼儿户籍随监护人户口在本区内跨街道(镇)迁移(不包括相邻街道(镇)),可申请本区内转园。

3.幼儿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区,可申请跨省转园。

二、准备材料

1.幼儿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家庭住址页、幼儿监护人页和幼儿本人页)。

2.幼儿户籍所在地的房地产权证原件。

3.幼儿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

4.幼儿的预防接种证原件。

三、转园流程

1.幼儿监护人持转园申请材料,并携带幼儿本人,于2023年2月6日-2月7日,到户籍对应的公办幼儿园申请转园,并递交申请材料,初审通过后填写“普陀区学前教育阶段幼儿转园申请表”。

2.幼儿监护人持“普陀区学前教育阶段幼儿转园申请表”前往原就读幼儿园盖章确认转出后,再将“转园申请表”交还至申请转入的公办幼儿园。

3.接收幼儿园于2023年2月10日前将盖章确认的“转园申请表”交至教育局备案,并在幼儿信息管理系统(园园通)内提出转园申请。

4.部分资源紧张的公办幼儿园不接受幼儿转园申请,由负责统筹的公办幼儿园安排幼儿转园,具体对口幼儿园安排请在普陀教育网查询,首页-入学报考与招生-2022年普陀区幼儿园招生范围。

四、其他相关事宜

1.符合条件的幼儿,如未能在对口公办幼儿园成功办理转园,可在规定时间内带好申请材料至教育局服务窗口咨询。

受理时间:2023年2月6日(周一)、2023年2月7日(周二)

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受理地点:北石路489号一楼教育咨询窗口。

咨询电话:52564588-7138、7664。

2.民办幼儿园实施自主招生,相关招生转园政策可直接前往民办幼儿园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