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教育局行政告知书(普陀)教告字[ 2017 ]第1号

2017年10月2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市普陀区西宫艺术进修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我局对区内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开展了专项督查工作,于2017年5月16日到你单位进行实地督查。

经查,你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学校的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已于2017年4月16日届满,未提出延续申请。

2、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未备案。

3、学校财务状况较困难,连续亏损、资不抵债。

4、教师名单不齐全;兼职教师的聘任合同已失效;学校无专职教师,与设置规定不相符。

5、校长未按规定履行职责。

6、管理人员的资质材料、履职资料不齐全。

7、教学管理制度不齐全。

请就以上主要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将书面整改报告于12月26日(告知书送达后的两个月)前送达普陀区教育局职成教科。

特此告知

普陀区教育局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