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大力推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2018年11月1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区教育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镇,大力推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纳入管理平台的438家机构,已有105家取得办学资质、133家停止培训业务。

主要做法:(1)加大巡查排摸力度,掌握动态信息。按照巡查发现、归口分派和查处要求,各街道镇每周实地排摸管辖范围内的培训机构,动态掌握培训机构消防、办学场地、人员聘用、餐食午睡、幼儿人数等具体信息,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等部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2)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完成阶段任务。各相关职能部门通过资源整合对有证有照、有照无资质、无证无照三类治理对象,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执法,按节点有序完成分类专项治理行动,一方面,及时反馈检查结果、通报办学问题、对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机构责令改正等措施,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合法合规办学;另一方面,分批、分层、分类对已开设的培训机构负责人和拟设培训机构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政策宣传解读,通报目前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提出治理目标和整改期限要求。同时加强服务指导,形成服务事项清单、培训机构办事指南等。对处在申办模拟阶段的行政相对人跨前一步开展中办指导。(3)强化分类管理,巩固联合执法成效。一是无证无照培训机构:对于无证无照且实际从事校外培训的办学机构依法进行查处。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督促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后继续办学;对于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不诚信名单。二是有照无资质培训机构:对虽领取营业执照,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分两类处理:具备办证条件的,引导其在过渡期内办理许可手续;对不具备条件或超过过渡期的机构,由街道镇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不诚信名单。三是有证有照培训机构:分别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牵头,严查严处机构组织的各类面向中小学生的违规竞赛及等级测试等变相竞赛,查处与升学招生挂钩的违规培训、测试活动,查处涉及学前教育阶段开展小学化倾向课程教学的培训活动,利用年检、专项督导、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强对培训机构日常教育培训活动的监督检查,督查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开,并防止违规情况反弹。将拒绝整改的机构,纳入不诚信名单。(4)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净化培训市场。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牵头建立健全负面清单制度和不诚信教育培训机构名单制度,完善违法失信惩戒制度,对名单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组织对培训机构的年度检查,明确重点检查内容,将不诚信名单和年检结果纳入机构信用管理系统。同时,各街道镇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及时巡查发现无证无照、有照无资质培训机构,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查处。(5)优化审批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对接国家许可证管理制度建设要求,优化培训机构及分支机构办学许可工作流程,梳理申办材料准备过程中的要点、难点,修订标准化、规范化的办事指南;在申办过程中加强对培训机构引导,提升服务效能。基于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平台,引入网上预审机制,提升服务效率。多措并举,做到“从源头上抓准入,在过程中抓服务”。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