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普通高中学生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高中学校:

根据《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沪教委基〔2015〕30号)文件精神与要求,为顺利实施与规范管理我区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区教育局特制定《普陀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与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普陀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与管理办法

(试行)


普陀区教育局

2015年6月12日


全文及附件下载:普教基(2015)15号:普陀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普陀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