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普陀区高中阶段区级特长生(体育、艺术) 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20〕17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20〕2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20〕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0年普陀区高中阶段区级特长生(体育、艺术)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学校

1.体育特长生招生学校

普陀区高中阶段的全国校园体育特色学校、市示范项目学校、市特色项目学校、市区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含二线运动队)、市区级校园体育联盟学校,可招收对口项目的体育特长生。

2.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

普陀区高中阶段的上海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上海市学生艺术团挂靠学校、经市教委认定为设置艺术特色项目的学校、普陀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和普陀区艺术教育特色项目学校,可招收对口项目的艺术特长生。

二、招生对象

1.体育特长生招生条件

符合2020年本市中招报名条件,愿意在高中阶段继续参加特长项目课余训练、赛事活动的本区考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获得体育特长生报名资格:

(1)在相应学段近两年内荣获过全国、市教委、市体育局组织的体育比赛团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个人项目前八名或区教育局、区体育局组织的体育比赛团体项目前二名的主力队员、个人项目前二名的学生。

(2)经区、校体育专家组体育专项考核认定的确有体育特长的学生。

2.艺术特长生招生条件

符合2020年本市中招报名条件,愿意在高中阶段继续参加艺术特长项目活动的本区考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获得艺术特长生报名资格:

(1)在相应学段近两年内荣获过全国、市教育系统组织的艺术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区教育局组织的艺术比赛一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2)市、区学生艺术团队的骨干团员,且综合考核为优秀的学生。

(3)经区、校艺术教育专家组艺术专项考核认定的确有艺术特长的学生。

三、有关规定

1.符合本区高中阶段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条件,通过区、校两级专项测试的学生,参照市教委相关文件招生录取标准,由招生学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是否录取(具体标准见各校特长生招生方案)。

2.各招生学校市、区两级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总额控制在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

四、日程安排

1.4月22日前,招生学校制订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明确招收项目、计划、招生办法等,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示。

2.4月28日前,拟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的学生报名。拟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的学生到就读学校领取《2020年普陀区特长生信息表》(附件),一人一表,如实填写,由就读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照项目对口的原则统一送至招生学校(一生限投一校一项,否则视作放弃特长生招生)。

3.5月6日前,招生学校根据市教委相关文件对疫情防控的要求组织专项测试,并上报拟录取名单。招生学校将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的信息表、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汇总名单盖章报送至区教育行政部门,逾期未递交视作放弃特长生招生。

4.5月8日前,区级审核。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5月10日前组织区级统一测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5月11日至5月15日,区教育局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送区招办。经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认定的拟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在其就读学校、招生学校、普陀教育网集中公示,公示完成后名单报送区招办。未经集中公示的特长生,招生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录取。

6.6月上旬,填报志愿。拟录取的高中阶段体育、艺术特长生应单独填报特长生志愿表,并将招生学校填入一至十五志愿表栏内的第一志愿。就读学校及招生学校应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如不将招生学校填入一至十五志愿表栏内的第一志愿,视为放弃录取。

7.8月,完成高中阶段区级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属“三重一大”事项,应由学校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策,形成校级特长生(体育、艺术)招生工作方案。

2.所有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应单独填报,招生计划应列入学校招生总计划。

3.招生学校要加强体育、艺术特长生管理,应与拟录取特长生签订“特长生培养管理协议书”,保证其参加学校对口项目训练、比赛及活动。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发展情况将作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及特色项目学校评审的指标之一。

联系人:

滕老师(体育)   联系电话:52564588-7691

徐老师(艺术)   联系电话:52564588-7681

附件:2020年普陀区特长生信息表

普陀区教育局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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