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09月26日 来源: 上海普陀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普陀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2020年9月26日
普陀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依据市教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本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学校(幼儿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校园安全发展摆到重要位置,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校园安全防控和隐患治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扎实推进本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有效防范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本区校园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安全能级明显提升,为全面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依托区教育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立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本区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吴凌昱(区教育工作党委书记) 胡 俊(区教育工作党委副书记、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罗海洋(区教育局三级调研员)
成员:
张 平(区教育工作党委副书记、区教育局副局长)
瞿志军(区教育局副局长)
唐晓燕(区教育局副局长)
钱 俊(区教育局副局长)
伍贤民(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组组长)
(二)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罗海洋(区教育局三级调研员)
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彦相(区教育局青保科一级主任科员)
专项整治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青保科)承担。
(三)设立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制订推动落实本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区教育局组织科、宣传科、办公室、基教科、职成教科、幼教科、计财科、法治科、青保科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领域牵头部门,并指定一名联络员为工作小组成员,主要负责工作推进、督查检查,传达要求,汇总上报情况等任务。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为落实部门,协助区教育局青保科负责工作小组日常工作。
各基层单位应同步设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协调推动专项整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学习贯彻中央领导讲话精神
推动本系统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贯彻落实市教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一定差距等突出问题,督促各单位开展专题学习,积极发挥校园宣传媒体宣教矩阵作用,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认真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地细则》、《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上海市普陀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细则》等制度和要求。健全定期研究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落实安全责任体系
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广大师生员工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指导督促各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安全监管盲区漏洞(组织科、青保科牵头,各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教职员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可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或安全诊断,精准剖析安全生产事故、指导学校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幼儿园专题教育和高中阶段新生军训课程中加入消防知识教育,充分把握开学第一课、消防日、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实操实练、专题专栏等宣教活动,以案例警示和沉浸式互动体验,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事故隐患,积极参与上海市中小学生公共安全知识竞答,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展板、电子屏、公众号、网站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普及基础知识,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大力弘扬“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鼓励师生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发动教职工参与安全生产,努力提高安全生产自觉性,不断增强活动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宣传科牵头,各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着力开展安全专项治理
1、消防安全整治。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会同消防等部门完善学校消防标准化评估指标,全覆盖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打造至少一个行业标杆示范单位。集中开展实验室、学生宿舍等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治理。推进校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逐栋对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开展排查检测,自查电缆井、管道井、玻璃幕墙等防火封堵不严及外保温层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等问题,建立火灾隐患清单,确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整治学校仓库、电动自行车及新能源车充电装置等突出风险。抓好电动自行车、新能源车安全综合治理,结合市政府实事项目,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管理等要求措施。推进微型消防站基础建设,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升防范火灾水平。试点推进校园消防物联网平台建设,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城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和精准治理(青保科牵头,各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实验室建设和认定标准,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储存实行合理布局和严格管控。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领用、使用、储存等环节的全面隐患排查,重点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危险废物等问题。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大实验室管理及使用人员安全教育。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凭证购买,丢失被盗报告、转让报告、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双人管理、实验员持证上岗等安全管理制度,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设施(基教科、青保科牵头,各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3、食堂和食品安全整治。加强“明厨亮灶”项目管理,区教育局基教科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制定学生食堂标准评估体系。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推进健康教育。推进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严格落实食物原料的来源、进货渠道及索证验收制度。定期抽检饮用水,规范食堂餐饮用具清洗、消毒,留样、防护等措施(基教科、学前科、职成教科牵头,各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4、校车及校内交通安全整治。严格落实《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区教育局青保科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定期抽检校车,督促落实校车半年强制年检等制度,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会同公安部门落实学校集体活动用车管理规定。净化校内道路通行秩序,规范设置校内道路通行限速标志、标线(青保科牵头,各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5、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整治。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宿舍、食堂、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根据校园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开展摸底调查,严格地下空间利用和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计财科牵头,各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依法依规实施各项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应急保障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和经费保障措施,优化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快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管制度(青保科牵头,各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9月到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9月)。区教育局行政办公会、区教育工作党委会研究审议本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单位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做出具体安排,并于2020年10月13日前通过区教育安全管理平台报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二)排查整治(2020年10月至12月)。组织各学校逐项对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对本单位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编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书,明确问题隐患(整治任务)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挂牌督办、现场推进会、推广“示范点”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键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 (2022年全年)。深入分析本系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本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验做法,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规范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适应新形势校园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单位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通过区教育安全管理平台向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领导小组汇总梳理向市教委、区安委会报告。2022年12月,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切实通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解决一批制约本市校园安全发展的矛盾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工作小组和领导小组定期开展集中办公,区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动工作落实。严格问效问责,加强对本系统及其有关部门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学校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曝光、约谈警示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将整治情况纳入本系统年度工作调研考核、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工作的实效性;同时将整治情况与文明单位、安全文明校园、依法治校创建和市域社会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促进成果转化。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经验做法得到推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坚决问责。对因督导整改不落实的,一律实行追责。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落实依法治理,严格监督监管。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建立学校安全责任全过程迫溯制度。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互查督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紧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整治。坚持督查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学校自查自纠,对学校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开展以案警示,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师生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师生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三)科学精准施策,强化重点管控。完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公告、监测预警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推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准确分析掌握本系统、本单位风险隐患底数,找准根本原因,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对消防、食堂和食品安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校车、交通、建筑及设施设备等安全事故多发、易发等重点区城实施专项治理,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个性化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一险一策”、限时整改、闭环管理。不断优化本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政策支撑、人力支撑、物力支撑、智力支撑,调动社会各类资源参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四)防范化解风险,做好应急准备。强化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等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最大限度防范化解各类灾害风险,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进一步完善学生伤害事故处置机制,提升相关教师伤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发挥保险在校园风险管理、防灾减报、应急管理、事后理赔等方面的作用,发挥政府、学校和行业协会三方作用,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化解风险。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物资储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附件:普陀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
普陀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序 号 | 主要任务 | 工作内容 | 牵头 科室 | 配合 科室 | 责任 领导 | 完成时间 | 备注 | |
一 | 学习贯彻中央领导讲话精神 | 1.专题学习及校园、媒体宣教 | 基教科 学前科 职成教科 | 宣传科 办公室 青保科 | 瞿志军 唐晓燕 钱 俊 | 2020年12月20日前 | ||
2.落实相关制度要求 | ||||||||
3.健全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会议制度 | ||||||||
二 | 全面落实安全责任体系 | 4.建立全员安全责任体系 | 组织科 青保科 | 基教科 学前科 职成教科 | 吴凌昱 罗海洋 | 2020年12月20日前 | ||
5.健全安全责任运行机制 | 2021年12月20日前 | |||||||
6.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 | ||||||||
三 | 全面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 7.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面向全体教职员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 | 宣传科 | 基教科 学前科 职成教科 法治科 | 张 平
| 每年12月20日前 | ||
8.在中小学、幼儿园专题教育和高中阶段新生军训课程中加入消防知识教育 | 每年 | |||||||
9.开展科普讲座、实操实练、专题专栏等宣教活动 | 每学期 | |||||||
10.广泛宣传,发动教职工参与安全生产 | 每年 | |||||||
四 | 着力开展安全专项治理 | (一) 消防 安全整治 | 11.完善消防标准化评估指标 | 青保科 | 基教科 学前科 职成教科 | 罗海洋 | 2020年12月20日前 | |
12.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治理 | 2021年8月30日前 | |||||||
13.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 2021年12月20日前 | |||||||
14.电动自行车、新能源车安全综合治理 | 2021年8月30日前 | |||||||
15.推进微型消防站基础建设和演练 | 2021年12月20日前 | |||||||
16.试点推进校园消防物联网平台建设 | 2021年12月20日前 | |||||||
(二) 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 17.严格执行实验室建设和认定标准 | 基教科 青保科 | 职成教科 | 瞿志军 罗海洋 | 2020年12月20日前 | |||
18.健全分级管理责任和监督体系 | ||||||||
19.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实现实验员持证上岗 | ||||||||
20.组织开展全面隐患排查 | 2021年12月20日前 | |||||||
21.健全教育、管理制度建设 | 2021年8月30日前 | |||||||
22.完善治安防范设施 | 2021年8月30日前 | |||||||
(三) 食堂和食品安全整治 | 23.制定学生食堂标准评估体系 | 基教科 学前科 职成教科 | 青保科 | 瞿志军 唐晓燕 钱 俊 罗海洋 | 2021年12月20日前 | |||
24.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 ||||||||
25.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 2020年12月20日前 | |||||||
26.推进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 | 2021年6月29日前 | |||||||
27.严格落实相关制度措施 | ||||||||
(四) 校车及校内交通安全整治 | 28.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 | 青保科 | 基教科 学前科 职成教科 | 罗海洋 | 每年 | |||
29.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 每年 | |||||||
30.出台并落实学校集体活动用车管理规定 | 2020年12月20日前 | |||||||
31.规范设置校内道路通行限速标志、标线 | 2021年8月30日前 | |||||||
(五) 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整治 | 32.学校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 | 计财科 | 基教科 学前科 职成教科青保科 | 胡 俊 唐晓燕 | 2020年12月20日前 | |||
33.违法搭建、违规改建整治 | 2022年8月20日前 | |||||||
34.建立校园建设安全责任制度 | 2021年12月20日前 | |||||||
35.地下空间隐患排查整治 | 2021年12月20日前 | |||||||
36.开展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 2020年12月20日前 | |||||||
五 | 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 37.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 青保科 | 基教科 学前科 职成教科 计财科 | 罗海洋 | 2020年12月20日前 | ||
38.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 每学期 | |||||||
39.推进校园安全信息化建设 | 2021年12月20日前 | |||||||
40.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制度 | 2021年12月20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