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普陀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2020年普陀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强化和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0年普陀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要点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2020年3月24日

 

附件

2020年普陀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要点

 

2020年,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普陀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教育综合改革部署,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治教,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重点推进落实体系建设、机制建设、环境建设、信息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建设平安校园、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积极贡献。

一、推进体系建设,强化安全责任

1.出台《实施细则》。出台《上海市普陀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细则》,协同有关部门和街道(镇)进一步推进落地,同时内化及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下发《普陀区学校安全管理指导手册》。各学校要对《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学习,搞好宣传贯彻,以《实施细则》统领学校安全工作,并根据《指导手册》及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进行细化、充实,制定可操作性的一系列安全工作相关制度和措施。

2.健全责任制度。出台《普陀区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明确区教育系统党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年度签约承诺制度、检查督查制度、巡查工作制度、约谈警示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各单位要继续深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细化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履行法定责任。

二、完善机制建设,提升治理能力

3.完善安全教育机制。制订和完善本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健全区域公共安全教育实施与推进的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公共安全共享场所建设,支持实验幼儿园试点建设公共安全教育活动场所。各学校要制订完善公共安全教育体验教室使用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市、区、校三级公共安全教育体验共享场所组织学生开展公共安全教育体验活动。积极推进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参加上海市第十三届中小学公共安全知识竞赛和现场展示等活动。

4.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制定普陀区学校安全风险清单,探索建立校园风险防控指标体系,推动中小学经常性开展学校风险评估。强化督查计划制定和执行,以“三率”(检查率、整改率、追责率)为抓手,持续加强安全监管,力求实现“3个100%”(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100%、按期整改率100%、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复查闭环率100%),推动安全工作从事后调查处理逐步向源头治理转变。各单位结合自查自纠,自主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从治标为主,逐步向治本转变。

5.加强集体活动用车管理。会同公安分局制定下发《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集体活动用车管理规定》。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把学生集体活动的交通管理落实到人,落实到点,层层把关,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学生的出行安全。

三、优化环境建设,强化综合治理

6. 持续加强中小学生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各学校要积极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月活动,用好上级部门下发的《中小学生欺凌防控指导手册》,推动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早期发现、预防和处置,并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中小学校园欺凌工作的治理水平。强化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发挥他们在预防校园性侵、校园欺凌及刑事案发方面的指导作用。对有不良行为、暴力行为的学生,探索建立由担任法治副校长、校外治安辅导员的检察官、民警实施训诫的制度。

7.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积极推进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8.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会同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健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健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探索将学校周边200米划设为学生安全区域。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学校周边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对于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采取联合整治行动,切实维护好学校周边良好环境。

9.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各学校要严格履行平安校园建设责任,规范保卫力量配置,明确岗位职责、装备配置标准等要求,落实保安员身份核查和持证上岗制度,对年龄超过55周岁的保安要在秋季开学前进行调整,健全门卫、巡查、隐患排查、突发事件处置演练等管理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做好巡查巡检登记和隐患整改记录。充分发挥护校安园平安志愿者作用,继续深化护校安园工作。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四、突出监管重点,筑牢安全防线

10.继续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巩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已有成果,对照新修订的验收标准,继续实施年度消防安全管理评估,督促和指导学校及时整改隐患,整体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认真总结并上报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2017年8月-2020年4月)工作情况。

11.强化校车安全监管。严格校车许可制度,协同公安部门加强校车运行动态监管,严厉查处校车违规行驶、违规停靠、司乘人员不按规定系扣安全带等行为。各校车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上海市校车管理规定》,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确保校车运行安全。开展以中小学生就学出行和学生家庭成员出行为主要内容的上海市第六次综合交通调查。

12.强化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贯彻“严防扩散、严防爆发、确保一方净土、确保生命安全”要求,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学校切实做好信息排查、加强人员管理、实施封闭管理及应急处置等工作,制定并落实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学校饮食饮水安全监管,继续推进“明厨亮灶”工程,会同区市场监管局指导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实行学校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

13.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强化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加大校园危险化学品源头治理、过程管控措施的落实力度,推动实验室安全科学管理、规范管理和高效管理,实现对实验室安全的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管理和控制。对实验过程中需要使用的物品,要建立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安全监控制度;加强实验室化学品废弃处置管理,与危废处置单位建立回收机制。

14.做好防汛防台和极端天气的应对工作。督促和指导各教育单位,在应对雨雪、台风等极端天气时,要做好事前准备、届时救援和当班值守的工作。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程序要简练规范,工作方案、预案要全面实效,防止灾害及次生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5.加强安全事故处置和风险化解。不断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常见突发事件的简易处置规程,细化处置程序和岗位职责,优化应对措施。会同区财政局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购买校方责任综合险,完善学生伤害事故预警预防及规范处置机制。

五、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16.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监管中心建设,实现与市教委和区相关部门的对接和数据交换,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网上巡查和评估机制,深化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应用,整合各方资源,全面采集人防、物防、技防安全数据,充分发挥网络平台视频巡查、信息报送、应急处理、教育培训、视频会议等功能,推进中小学、幼儿园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设备管理等。会同公安等部门推进落实《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6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选取梅陇中学、明翔实验学校、上河湾幼儿园等三家单位先行试点。继续完善视频监控、周界报警、快速报警联网等安防系统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达到国家标准,试点推进校园智能安防建设。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7.加强教研队伍建设。组织基教科、学前科、职成教科、青保科、教育学院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区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工作小组,增设2名公共安全教育兼职教研员,形成区域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实施与推进的工作团队,并建立工作保障和推进机制,做到组织落实、经费落实、管理落实、培训落实、教研落实。

18.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干部享受学校中层干部待遇,并加强安全干部培训考核,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学校负责人及骨干教师培训,组织安全管理员信息化培训,组织实验室管理员全员培训,实现持证上岗。加强对学校教职员工的教育培训,提升他们在一线发现、处置、报告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3 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