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消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8年08月3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区教育系统各中小学(职校)、幼儿园:

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消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研读掌握“两项标准”要求。市教委和市消防局联合研制的《上海市中小学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标准(试行)》和《上海市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标准(试行)》(见附件,以下简称“两项标准”),是我们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工作的最新规范,较区级49项评估指标更细微、更详尽,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特别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要掌握其中的标准要求。

二、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各单位要按照“两项标准”要求认真完成本单位的自查自评工作,并于2018年9月14日(星期五)前上传至上海市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在上传平台前,请校园长认真审核把关。同时,各单位要对自查当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建档,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做好整改工作。

三、做好迎接区级验收和市级抽查准备。本年度区内组织的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验收,验收标准以“两项标准”为蓝本,验收方案其他部分不变。附件1和附件2中的“扣分情况”一栏,为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提示各单位应注意事项,各单位可参照准备。同时,各单位要认真做好11月份迎接市级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抽查准备工作。

联系人: 周永 联系电话: 52555702-502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消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


普陀区教育局 普陀区公安消防支队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