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2年07月04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市教委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2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2022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2年2月25日


2022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党的二十大。上海教育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教育部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服务国家战略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供高品质教育服务、推动高质量教育发展、实现高效能教育治理为目标,以教育““十四五””规划为引领,以教育综合改革为驱动,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构建规范有序、优质均衡、改革创新、特色多样的教育发展新格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围绕迎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线,开展高校师生迎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专项行动。落实《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加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思政课程群、教材体系建设。指导高校提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建设水平。指导中小学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本》。遴选培育思政课教学改革试点项目,打造多样化教学改革品牌。实施“中国系列”品牌课程建设计划。实施“大思政课”建设行动,研究实施综合实验方案。建好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实施上海市重点和特色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计划。

2.推进学校日常德育工作。深入推进上海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培育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名师、团队和研究中心。启动新一轮上海行为规范示范校建设,开展新一轮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德育实训基地建设。围绕党的二十大等主题,实施红色基因传承主题教育活动。建立职业教育德育工作联盟。开展新一轮十佳百优班主任评选。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进一步提升民族班教育水平。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推进“上海市中小学生关爱系统”和“润心工程”项目建设。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状况监测,提高心理热线的知晓率与服务效能。强化预警防控,做好个别化、精细化干预与支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建设,推进生涯教育。实施医教结合项目,畅通心理危机和精神障碍学生医疗转介通道。推进中小学全员导师制,挖掘和推广典型案例。落实《家庭教育法》,出台《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做强“家长开学第一课”系列课程和优质在线课程。

4.推进校外教育和劳动教育。召开上海市校外教育工作会议,总结本市新时代校外实践育人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提升研学实践育人实效,用活红色资源,开展“实景课堂”“行走课堂”建设。做好未成年人假期工作,充分发挥示范性学校少年宫等作用。指导大中小学落实劳动教育课时要求,加强劳动教育基地建设。举办第二届大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宣传周活动,开展“我是未来劳动者”“百名劳模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健全中小学劳动教育评价制度,研究制定学生劳动素养评价指标和评价办法。深化高校劳动教育试点项目。

5.加强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程,健全“教会、勤练、常赛”为一体的课程教学体系,保障青少年学生每天校内体育运动1小时。完善学生体育素养评价体系与测评方式,创建学生体育素养示范区。实施兼职教师、专兼职教练员制度。加强学校体育场馆综合开发利用,完善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互促共进机制。推进美育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美育教材建设。推进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推进学校体育、艺术“一条龙”项目提质增效。

6.做好学校卫生和科普工作。抓好近视防控工作,改善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校教学设施和条件。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机制,建立全覆盖、全链条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鼓励试点家长陪餐制度。加强学生营养餐工作,扩大营养午餐工程试点范围,探索学生营养餐建设新模式。逐步建立中小学生午休制度,拓展午休空间,保障午休时间。打造“三纵三横”的青少年科创赛事体系,开展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等科创赛事活动,举办上海市国际青少年科技博览会。健全学校国防教育工作标准体系,开展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评选。

二、坚持校内外协同发力,提升“双减”工作成效

7.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将课堂教学作为学校核心工作,依托校本教研等方式,充分运用数字化技术手段,切实提升课堂教学质量。进一步强化作业管理,出台并实施高质量校本作业体系设计与实施指南,推动校本化落实,充分发挥作业巩固、检测和发展教学的功能,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质量,出台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指南,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统筹用好社会资源,增强课后服务内容的丰富性和吸引力。

8.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巩固“营改非”“备改审”和“重新审核”工作成效,推进学科类培训“综合监管一件事”试点。强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推广培训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培训机构风险防范,落实“全生命周期”管理举措。提升培训机构治理能力,规范管理非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和其他各类培训机构。推进培训市场综合治理,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出台《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及配套文件。

9.抓好“双减”督导工作。把“双减”工作要求纳入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内容。开展“双减”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和意见的渠道,建立问题清单制度,强化督导跟踪反馈,抓好问题整改。

三、强化教育改革驱动,增强教育发展内生动力

10.深入实施教育综合改革。召开部市年度共建会商会议,落实共建重点任务,实施新一轮教育综合改革,指导各区、各高校分类落实教育综合改革任务。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国家实验区建设。支持推进浦东新区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结合总结既往教育综合改革经验,做好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市级教学成果奖遴选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形成一批具有创新性、推广性的教学成果。

11.扎实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布点上海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分类启动实施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区、试点校建设计划,以点带面促进教育评价改革政策落地。建立违反教育评价改革要求行为的定期通报和整改机制。

12.深化考试招生改革。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公民同招”,严格落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施电脑随机录取。推进中招改革政策落地,做好2022年中考招生工作。落实高考综合改革配套举措,研制相关学科考试命题方案,优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宣传和引导工作,指导学生合理确定选考科目。推进落实本市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13.促进教育数字化转型。推进全国教育数字化转型试点区建设,全方位、多领域深化教育数字化转型工作。推动学校数字基座建设及应用。推动教育数字化场景建设,实现更多高频教学应用的场景落地,推进基础教育线上资源赋能线下教学的“备课助手1帮1、教学助手1加1、作业辅导助手1对1”应用场景建设。聚焦教育发展重点难点工作,推进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培育学校建设。优化完善教育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开展教育行业数据治理,完善教育主题库,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数据归集共享。完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提高安全监控和防护能力。结合“双减”工作要求,强化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监管。

14.全面实施教育““十四五””规划。落实《上海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统筹做好19个教育专项规划的实施工作。推进五个新城教育资源布局规划,指导相关区落实年度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建立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调研与核查常态化工作机制。

15.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教育协同发展。深化长三角地区各级各类教育的交流与合作。筹备第14届长三角一体化教育协同发展大会,完善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推进长三角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相关工作。遴选“探索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教育领域新机制实验项目”。

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抓好教育领域重点民生实事

16.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完善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强化疫情防控重点环节督导检查,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落地落实。健全完善本土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机制,指导学校增强及时启动预案、科学精准处置突发疫情能力。指导学校按照知情、自愿、同意的原则稳慎有序推进符合接种条件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推动学校完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17.推进民心工程和实事项目。新增普惠性托育点60个,推进幼儿园新开、增开托班,力争全市开设托班的公民办幼儿园占比达到50%,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资源。完善托育服务体系,探索开展社区托育点“宝宝屋”建设。提升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水平,实现有育儿指导需要的家庭服务全覆盖。结合“双减”工作,抓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学校等体育场地开放,优化管理模式,提供便捷服务。增设小学生爱心暑托班,合理布局办班点,拓展服务内容。落实“公园+特色”建设要求,依托高校专业力量,提升城市公园艺术功能,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

18.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充分挖掘政策性岗位需求,推动稳就业政策向高校毕业生重点倾斜。推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用好升学、征兵及基层就业渠道。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基地、大学生职业生涯指导和服务体系建设,承办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关注落实重点群体的就业指导工作,做好各类就业困难群体托底工作。统筹推进“一年两征”高校大学生征兵及退伍大学生安置工作。加强大学生精准资助及资助育人工作。

19.加强教育领域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帮扶工作。创新教育合作交流发展和帮扶工作方式,积极拓展教育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模式。加大对口地区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的培训力度,量身定制特色课程。开展“组团式”教育帮扶,打造对口支援地区教育高地。做好民族班服务保障工作,促进民族班持续稳定发展。推进职业教育精准帮扶,做实做强沪喀、沪滇、沪果职教联盟,推进中高职招生和就业工作。健全“互联网+教育”模式,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消费帮扶,积极助力对口地区乡村振兴。加强与兄弟省市教育交流合作,落实对口教育帮扶工作。

五、立足优质均衡,推进基础教育高品质发展

20.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落实公建配套幼儿园“五同步”,完善学前教育规划布局,指导各区持续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完善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实现幼儿入园报名验证“一网通办”。启动新一轮优质园建设。落实“幼儿发展优先”理念,坚持保教结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推动幼小科学衔接,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推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

21.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出台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五项标准”,推进各区加快补齐学校办学条件短板,提升义务教育教师均衡化水平和学校数字化水平。推动紧密型学区集团创建,开展首轮示范性学区集团评审。开展新优质学校认证。实施公办初中强校工程绩效评估。开展第二轮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中期评估。推动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和督导评估工作,力争成功创建5-6个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22.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优化课程建设与管理,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和学校特色课程建设等研究,推进学分制管理和学分互认。做好支撑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的专项教研、考试评价、教师培训、教学装备配置等工作。创新教学方式,开展跨学科综合性教学和探究性实验教学,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持续推进研究性学习支持系统应用,继续推进区域课程管理平台试点工作。推进特色高中建设,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

23.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学和评价改革。打造“空中课堂”2.0版本,拓展各类课程资源,为教师备课和学生学习提供资源支持。实施创新创造教育,扩大小学低年级主题式综合活动课程试点,总结推广项目化学习实验成果。探索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启动上海市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学科基地建设,推进“未来科创学校”筹建工作。开展2022年度小学“绿色指标”测评工作。推进高中教育教学综合评价工作。继续开展高中国际课程试点,推进高中国际课程本土化实施。推进区域基础教育环境质量监测试测工作。

24.做好特殊教育工作。实施新一轮特殊教育行动计划,明确重点任务。加强学前特教点建设和管理,完善送教上门工作管理制度。深化医教结合,出台医教结合工作管理文件。推进融合教育,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开展教师融合教育通识课程培训。

六、聚焦优化布局和产教融合,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5.优化职业院校布局和专业结构。召开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部署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工作。做精做优中职教育,对优质中职培育学校开展监测和指导。做大做强高职教育,支持多方主体举办新型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推进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优化专业结构,出台《关于推进上海职业院校优化专业布局结构的指导意见》,培养紧缺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推进中高、中本、高本贯通培养,提高贯通人才培养质量。配合做好2022 年中国上海第 46 届世界技能大赛筹办、参赛工作。

26.完善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实施《上海市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2021-2025年)》,深入推进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推动学校建立健全董事会或理事会制度,吸引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办学和人才培养。推动建设一批校企共同投入、辐射区域和学校、服务学生培养和职工培训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优化“1+X”证书制度试点,指导职业院校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试点、现代产业学院、职教集团、校企合作开发教材等产教融合项目建设。加强校企人才交流互动,建立职业院校教师与企业技术技能人才的双向聘用机制。

七、强化“双一流”建设,引领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27.推进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指导入选新一轮“双一流”建设的高校加快特色建设、高质量发展。推进高峰学科建设,实施IV类高峰学科增补工作,出台建设管理办法,加强跟踪管理。深入推进高校创新策源能力提升计划,推动协同创新中心、前沿科学研究基地和高校技术转移中心能力建设,启动实施重型燃机领域联合创新计划。加强过程管理,激发高水平地方高校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推进高水平地方高校综合评议工作,实施跟踪评估、动态监测。

28.提升高等教育服务创新发展能力。聚焦国家和本市重大发展战略、创新策源能力提升、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加快布局一批急需学科专业。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支持一流本科专业和课程建设,引导高校加快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推进高校学位点培优培育专项建设。开展基础学科和急需紧缺学科领域人才培养。支持高校积极承担上海科创中心建设重大任务,充分发挥高校基础研究主力军作用,深度参与在沪国家实验室建设,积极应对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工作,服务和支撑上海产业发展。依托高校布局建设的科研基地和IV类高峰学科,以国家任务为牵引,充分整合高校优势科研力量,推动高校有组织科研。加强高校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本市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支持高校举办各类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活动。

八、拓展服务资源供给,加强终身教育内涵建设

29.提高老年教育服务水平。启动第二批老年大学倍增计划申报工作,新增6所区级老年大学。鼓励社会多元主体举办老年大学。大力推进老年教育“三类学习点”建设。实施社区、老年教育机构优质校建设,开展市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优质校建设评估。整合各类优质资源,共同打造上海市民健康大学堂项目品牌。优化“金色学堂”教学功能,推动线上线下老年教育融合发展。完善老年学习团队建设标准和工作机制。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推进老年教育智慧场景建设,打造智慧学习资源。

30.推动城市学习力提升。拓展市民终身学习载体,完善“人文行走”主题学习线路和“人文修身”学习点。推进上海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建设。健全市民学习成果激励机制,创新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的认证和积累。创新市民数字化学习环境,开发“随申码”市民学习服务功能。做好2022年学习型城区监测,建设培育学习型组织梯度式发展的动态数据库。推进职工“双元制”继续教育,开展专题调研,构建对接职工继续教育学习需求的有效机制。推动高等继续教育创新发展。加强终身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九、加强分类管理,推动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31.推进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工作。稳步推进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工作,落实各区、各部门工作职责。出台《上海市深化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工作方案》及配套政策文件。根据国家要求和上海工作方案,指导各区编制区域工作方案和“一校一策”方案,做好各类群体的思想工作,积极稳妥组织实施。做强各区教育基金会,探索区教育基金会举办民办学校的办学体制。

32.强化民办教育分类发展。健全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政策体系和监管举措,指导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民办学校规范发展。加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出台专门管理办法。督促和指导民办高校完善学校治理体系,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维护和保障师生权益。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推进市级财力支持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实训中心建设,引导民办高校内涵发展。做好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研制、修订相关政策文件。开展民办高校财务专项核查。加强民办教育协同发展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市级教育类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开展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优质幼儿园创建工作。

十、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打造高水平教育人才队伍

33.抓好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发挥高校作为人才引进重要平台作用,全力服务本市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主动对接国家和本市各级各类人才计划,深入实施“东方学者计划”和高等教育人才揽蓄行动,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学科,支持高校引进和培养一批学科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和创新团队。探索实施“海尚名师”计划,支持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的教师作出更大贡献。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完善教育系统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人才项目全过程管理。做好人才安全、安居等服务保障工作。

34.推动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强化师德考核评价,健全教师入职查询和有关违法犯罪人员从教限制机制。加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师范教育体系建设。实施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人才计划、校长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基础教育教师职后培训,以新课程、新教材实施为抓手,健全研训一体化发展机制,完善教师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培养培训体系,加大青年教师和乡村教师培养力度,有力提升基础教育教师专业能力。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双师”素养为导向的新教师准入机制,完善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推进上海市职业技术教师教育学院建设。实施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完善跨校、跨学科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深入实施高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加强高水平地方高校创新团队建设跟踪管理。加强民办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研制加强民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文件,实施民办学校“强师工程”和“民智计划”。

35.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师德荣誉体系建设。出台教师相关保障政策,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氛围。推进中小学人事管理制度建设,逐步扩大试点。加大研究生层次基础教育教师招聘力度。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合理有序流动。强化“双师”素质在中等职业教育教师职称评聘中的权重,完善职业院校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聘请机制。深化高校教师分类考核评价制度改革,修订《上海市属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完善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开展教育事业管理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十一、聚力转型升级,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

36.促进教育对外合作交流。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和服务能级,鼓励支持创设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完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国际组织引驻与建设,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打造“游学上海”等人文交流品牌,推动“游学上海”向“留学上海”转化。强化智库等高端教育交流平台建设,发挥教育对外开放“桥头堡”作用。开展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小而美”项目,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发展。推动与港澳台地区的境内外教育合作交流,促使其融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大局。

37.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提升来华留学教育质量,建设世界优秀青年向往的全球留学及文化体验目的地。加强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分学段探索多语种外语早期人才培养工作。探索构建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贯通式培养机制。加大涉外法律等领域的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力度,拓宽学生赴国际组织实习覆盖面,健全向国际机构推荐派遣特定专业优秀人才机制。

十二、增强依法治理能力,助力教育改革发展

38.推进依法治教工作。推动教育地方立法,开展《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正式立法工作,推动《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修订、校外实践教育及民办教育的立法研制工作。深化教育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梳理本市教育部门权责清单。推进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放权赋能。出台《上海市教育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完善教育执法和监督机制,加强教育综合治理和联合执法。深化依法治校,指导学校开展章程修订工作。完成高校法治工作测评,启动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工作。推进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和教育立法基地建设。

39.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优化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运行机制,出台《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督促各区落实教育督导改革任务。优化督学管理制度,提高督学专业水平。做好迎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启动第四轮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综合督政。聚焦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责任督学主题性督导和专项督导。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性督导评价。完善职业院校评估体系,出台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办法。完善高校分类评价办法,优化评价周期,开展新型高职院校评价试点等研究。推进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督促落实整改。研制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评估方案,推动高校完善本科专业自主评估制度。

40.加强教材规范管理和语言文字工作。健全教材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课程教材建设委员会等专业机构的教材审核、选用、评价职能。有序推进义务教育五四学制非统编教材编写工作,强化过程指导。完善各级各类教材审核管理制度,压实教材审核主体责任。开展大中小学教材管理监督检查。推进重点人群语言能力培训专项行动。开展重点区域和公共场所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监测,指导各区、各相关行业完善监管机制和整改措施。提升公共信息语言服务水平,建设多语种人才资源库。组织第四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上海赛区)系列比赛。推动中小学生阅读习惯培养和媒介素养形成。依托文教结合机制,开展青少年阅读素养培育品牌活动。

41.做好教育内部审计工作。出台本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构建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加大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力度。做好两委机关内控风险评估,服务两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治理。健全审计成果共享机制,扩大内部审计成果的辐射作用。

42.健全信访服务体系。完善网上信访工作,提高网上信访的知晓度、体验度。进一步规范“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交工单办理工作,努力提高群众来电事项的解决率和群众满意率。完善“上海教育”网站在线咨询服务,拓宽公众信息获取渠道。定期开展信访矛盾排查,做好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创新人民建议征集的载体和方式,探索建立人民建议的采纳和奖励制度。

十三、提高教育投入和保障水平,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43.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和大型维修项目、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争取更多财政增量资金支持。动态调整市属公办高校财政生均定额标准,研究调整本市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深化高校综合预算管理机制改革。完善市级财政教育科研经费管理,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健全高校教育收费管理政策,启动本市公办高校本专科生学费标准调整工作。

44.大力推动教育基本建设。指导市属教育单位开展““十四五””规划项目前期审批工作。推进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海音乐学院淮海路校区整体提升工程等项目实施。加快实施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商学院、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校区资源整合、校区资产划转等工作。指导各区推进公建配套学校建设和学校改扩建项目。加快确权补证工作,提升本市教育系统不动产权证拥有率。推进教师人才公寓建设项目。

45.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启动教育系统平安学校建设,推进安全综合督查与隐患专项整改行动,加强校园反恐防范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推进各级各类学校高层建筑临空面防护设施设置。规范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完善实验室安全定期检查、安全风险评估、危险源和危化品全周期管理、安全应急演练和应急资源配置等制度,确保实验室安全可防可控。组织开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精品课评选活动,探索研制小学生安全素养测评指标。开展校园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维护师生财产安全。推进专门学校体制机制改革和布局优化。实施本市预防中小学校园欺凌三年专项计划,在试点基础上向全市推广。完善优化校车安全管理,试点建立校车服务企业或校车使用学校违法约谈机制。

46.加快学校后勤现代化建设。出台《上海学校餐饮长效机制建设管理办法》,推动食堂标准化建设。做好高校节能减排和绿化工作,出台《上海高校绿色低碳国民教育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推动绿色学校创建和生态文明示范校建设,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推动高校“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