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局各科室、执法大队、监测站:

根据《“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水平,局各科室、执法大队、监测站应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要求予以实施,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和规范化水平。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