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员的通知

局各科室、执法大队、监测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确保我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经有关单位推荐,并经研究,决定聘请王静琪等15名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员,聘期为2年(2023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4日)。

局各科室、执法大队、监测站要为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员履行职责创造有利条件,积极配合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员开展各项监督工作,及时了解公众诉求,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推动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附件: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员名单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31日


附件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员名单

(共15人,按姓氏笔画排列)

序号

姓名

单位

1

王静琪

上海普环实业有限公司

2

华卫萍

上海华骄服装辅料厂(退休)

3

孙琪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

4

李武俊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石泉路街道办事处

5

杨邹华

上海申道律师事务所

6

余运生

上海民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7

张晓华

吉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8

张瑞清

上海金江实业有限公司

9

陈国麟

上海杉威虫害防制有限公司

10

闻承虎

上海液光市容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11

袁方

上海市傅玄杰律师事务所

12

钱兵

上海茂晶实业有限公司

13

钱陆锋

上海市新杨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14

崔福军

艾佩达电子通信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15

蒋友好

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