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2020年4季度环保后督察工作信息 2020-12-31    来源:生态环境

为贯彻实施《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规范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环保行政执法水平,2020年4季度,普陀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共出动3批次11人次,对4个单位4个行政处罚案件开展了环保后督察工作。

4个后督察案件中,其中气3件、固废1件,全部是一般程序案件。经后督察:上海殷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忆斐餐饮服务部等2家单位未按规定排放油烟,分别处罚0.28万元和 0.496万元已缴,现场未见产生油烟操作;上海冠金鸡粥店等1家单位擅自拆除油烟净化设施,处罚0.288万元已缴,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使用;上海众国宝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1家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处罚款6.6万已缴,已按照规定填写并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4家单位全部完成整改,处罚款共7.664万元已缴,4个案件全部结案。

普陀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将持续开展环保后督察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突出整改,注重跟踪问效,同时注重长性与效果,真正做到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对列入整改范围的加大监察力度,通过不间断地进行回访、暗访,掌握整改情况,督促、告诫其加强整改,使其不敢懈怠,提高环境执法效果、提升环境执法效能,使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让环境执法及其后督察成为改善普陀区环境质量的更有力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