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2019年四季度环保后督察工作信息 2019-12-31    来源:生态环境

为贯彻实施《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规范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环保行政执法水平,2019年4季度,普陀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共出动3批次8人次,共对11个单位13个行政处罚案件开展了环保后督察工作。

13个后督察案件中,气9个,噪声4个,全部是一般程序案件。经后督察:上海和华餐饮有限公司未保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处罚款2万已缴,已保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上海美蒂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鲜鱼坊酒家、上海味道园餐饮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杰妮饮品店、上海香锅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意朵餐饮有限公司、上海华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胥瑞餐饮有限公司等7家餐饮单位未按规定排放油烟,分别处罚款0.5万都已交,全部已整改未到位;上海味道园餐饮有限公司、上海意朵餐饮有限公司、津味(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豫海清真牛羊肉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商业经营活动中社会生活噪声超标排放,分别处罚款0.6、0.9、1.2、1.2万元都已交,都已完成整改,达标排放;上海市普陀区燕萍饮食店擅自拆除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气直排扰民,处罚款0.3万未缴,已完成整改;13家单位已全部整改到位,处罚款除上海市普陀区燕萍饮食店0.3万元未缴纳,已发催告通知书,逾期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外,其他12家单位共9.4万元已全部缴纳,13个案件12个已结案。

普陀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将持续开展环保后督察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突出整改,注重跟踪问效,同时注重长性与效果,真正做到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对列入整改范围的加大监察力度,通过不间断地进行回访、暗访,掌握整改情况,督促、告诫其加强整改,使其不敢懈怠,提高环境执法效果、提升环境执法效能,使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让环境执法及其后督察成为改善普陀区环境质量的更有力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