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环境监察支队 2019年2季度环保后督察工作信息 2019-06-26    来源:生态环境

为贯彻实施《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规范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环保行政执法水平,2019年2季度,普陀区环境监察支队共出动4批次14人次,共对6个单位6个行政处罚案件开展了环保后督察工作。

6个后督察案件中,建设项目2个、气4个,全部是一般程序案件。经后督察:上海市仙樽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处罚款40万已缴,生物质炉已更换热源机组;上海凌晶光显示有限公司未在密闭空间、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产生VOCs生产,处罚款12万已缴,已在密闭空间生产并安装废气处理设施;上海海外嘉光电器有限公司未重新报批环评,环保设施未建成,处罚款60万已交,已办理环评并按要求实施;上海白玉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未报批环评价,环保设施未建成,处罚款25万元分三期交款,已交5万,已搬迁;普陀区长新饮食店未按规定排放油烟,处罚款0.4万已交,已整改未到位,已发催告书;上海佳捷汽车修理服务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大气处理设施,处罚款10万元已缴,已正常使用大气处理设施。除普陀区长新饮食店未整改到位,已发催告通知书,其他5家单位全部整改到位;除上海白玉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处罚款25万元分三期交款,已交5万外,6家单位共处罚147.4万元,已缴处罚款共127.4万元。6个案件4个已结案。

普陀支队将持续开展环保后督察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突出整改,注重跟踪问效,同时注重长性与效果,真正做到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对列入整改范围的加大监察力度,通过不间断地进行回访、暗访,掌握整改情况,督促、告诫其加强整改,使其不敢懈怠,提高环境执法效果、提升环境执法效能,使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让环境执法及其后督察成为改善普陀区环境质量的更有力武器。